一、 活动宗旨及目的
本次展演是本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展示我省青少年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展示我省少年儿童的艺术素养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秉承发现、推荐、选拔优秀艺术人才的宗旨,特别推出的大型少儿艺术盛典。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上至国家文化教育部门下至千万个普通百姓家庭对少年儿童的素质教育问题高度重视。河南省首届青少年声乐、器乐、舞蹈展演暨2013年河南省庆“六一”大型文艺汇演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定会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生巨大影响力。
河南省首届青少年声乐、器乐、舞蹈展演暨2013年河南省庆“六一”大型文艺汇演拟经文化厅批准,河南省音乐家协会、河南省舞蹈家协会主办,河南歌舞演艺集团艺术培训中心、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艺术培训中心承办。将于2013年3月和2013年5月进行初、复、决赛(具体日期视各地情况另行通知)在郑州市(决赛)举行。
二、活动意义
1、通过此次活动提升全省艺术教育水准,展示全省艺术教育成果。
2、成为河南省艺术教育成果的标志,打造河南省自己高规格、高水准的艺术展演品牌。
3、开拓成为河南省参与国际和国内顶级艺术赛事选拔的平台。
4、本次展演获奖的优秀选手将有机会参加2013年河南省庆“六一”大型文艺汇演,将有机会参加河南省音乐家协会、河南省舞蹈家协会、河南歌舞演艺集团组织的各种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演出活动及电视晚会演出,扩大全省艺术教育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范围:
1、河南省各地市音协、舞协、电视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艺术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中心和相关协会等青少年艺术教育机构。
2、凡2008年6月前出生,热爱艺术,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节目表演的青少年,不限国籍,不限个人和组合均可报名参加展演。
四、评选节目的标准和要求:
1、基本功扎实,动作到位;同伴奏音乐的配合默契、准确;作品的难易程度。
2、能够清楚、流畅的表现作品;完整的表达节目立意,展示对作品的感悟力;整体的舞台表现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丰富的想象力。
3、本次展演鼓励原创,原创节目应突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及青春校园的主题为主题,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为原则。
4、节目构思新颖,主题鲜明,艺术视角独特,艺术形象生动,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审美特点,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
5、穿着正式演出服,参演作品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五、展演组别:
1、幼儿组(4—6岁)
2、儿童A组(7—9岁)儿童B组(10—12岁)
3、少年组(13—17岁)
4、青少年组(18—25岁)
六、展演项目:
声乐、舞蹈、器乐
七、奖项设置:
1、选送节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2、指导老师:优秀园丁奖,最佳创作奖。
3、选送单位:最佳组织奖。
八、评审流程
1、参加展演的节目和选手应以河南各地市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为主体进行参演节目报送,由展演评审会进行监督执行,确定各地参演节目和选手的参演资格。
2、各地市可成立单独的参演节目分选区。
3、在其它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经评审会审定通过后可直接获得赴郑州参演资格。
4、各地市分选区所报送节目统一由各分选区展演组委会进行管理,并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节目报送。
5、报送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负责审核推荐表和报名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获奖选手和证书的颁发均以推荐表和报名表中信息为准,如有错误,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展演演组委会对获奖节目有用于资料汇编、展示的使用权,节目一经推送,均视作同意。
九、报名方式:
1、参演选手需自带2寸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到各分选区组委会报名。
2、当地未设分选区的,参演选手可在邻近分选区报名。
3、本次展演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河南歌舞演艺集团艺术培训中心。(郑州市紫金山路和城北路交叉口向西20米河南歌舞演艺集团综合楼)
4、联系老师:曹雅筝、贾晓蓓
5、联系电话:(0371)63337823 QQ:510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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