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经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经山东省文化厅批准,中国音乐学院授权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中国音乐学院在山东省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一、考级科目
民族管弦乐器:竹笛、唢呐、琵琶、扬琴、中阮、二胡、中国鼓、三弦、(以上科目目前均为1-9级,9级为最高级别);笙、古筝(1-10级);巴乌·葫芦丝(1-7级,7级为最高级别)。
键盘乐器:钢琴(1-10级及表演文凭级)、电子琴(1-10级)、手风琴(1-10级)、双排键电子琴 (1-6级)。
声乐:少儿歌唱(1-10级)、美声唱法(1-10级)、民族唱法(1-9级)。
西洋管弦乐器:单簧管、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低音提琴、马林巴(以上科目均为1-9级,9级为最高级别);大提琴(1-7级);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军鼓、小提琴、爵士鼓(架子鼓)、古典吉他(以上科目均为1-10级,10级为最高级别)。
基本乐科:(1-6级,包括乐理知识、视唱、练耳)
二、报名、考试
1、报考对象与级别划分: 儿童、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所有专业每一级分为 “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次。
钢琴专业另设演奏文凭级,必须曾获中国音乐学院钢琴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考生必须严格按 照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写的《钢琴演奏文凭级》考级教材的规定曲目和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2、考级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教材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级曲目应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和评审表中相关内容(对填写不全者,暂不发给证书),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办理退报手续。
4、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者,乐器要求自备(钢琴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带也可自带伴奏。
三、报名时间:2007年5月20日-7月25日
地 点: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办公室 (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山东省电影学校)
报名电话:86707778 86867018 82387475
考级时间:2007年7月29日至8月1日
四、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委签名的评审结果及填写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并可退还证书费。
五、收费标准(含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
一级90元,二级100元,三级110元,四级120元,五级130元,六级140元,七级150元,八级160元,九级170 元,十级180元。
钢琴演奏文凭级:400元(含精致荣誉牌工本费)。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山东考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