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自理。对于距北京较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九、学费及住宿费 国家计划外学生须交学费,其标准按当年标准执行。考生如不考虑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书面声明。住宿费以报到时宿舍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单位工作;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计划外自筹资金硕士生由学院提出建议并予以推荐,上级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写作命题论文形式,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内容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理论
(1)音乐作品听辨
(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④⑤项内容二选一)。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公共艺术教育
1、主科
(1)论文写作:写作命题论文形式,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