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的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便及时给予相应的培养与帮助。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经文化部教科司批准于1997年7月24日正式成立,2002年被文化部批准为跨省考级机构。考级委员会主任金铁霖;副主任杨静茂、沈诚;秘书长郭祥义。本机构自1997年开展考级活动以来,已有10历史,考生规模从1997年的几千人,发展到2004年的13万人。目前是全国最具影响力的跨省考级机构之一。
本考级机构共有34个开考专业:
1、民族管弦乐器:竹笛、笙、唢呐、琵琶、扬琴、中阮、古筝、二胡、中国鼓、三弦、巴乌、葫芦丝。
2、键盘乐器:钢琴(含表演文凭级)、电子琴(包括双排键)、手风琴。
3、声乐:少儿歌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4、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小军鼓、架子鼓(爵士鼓、萨克斯管、马林巴琴。
5、基本乐科:乐理、节奏、听音、视唱。
本机构的优势主要在于:
1、本考级机构所在的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极具影响的最高音乐学府。学院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国家级教授、专家相对集中。
本机构的考官以中国音乐学院的教师为主体,派往全国的考官,必须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组织安排和派遣。
2、本机构派往全国各考场的主考官、考官必须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派遣的北京籍考官。
本机构所聘考官数量为586人。均持有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所颁发的考官证书,高级考官占54%,考官队伍中,有数十名国家级著名专家、教授,如:金铁霖、刘德海、杨靖、林玲、王中山、杨琳、葛德月、肖承兰、郑秀兰、卢德武、郭祥义、邹文琴、马淑明、沈时松、赵惠敏、安如砺、宋飞、沈诚、张遵连、曹德维等。
本考级机构在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各专业考级辅导教师182名,并以不定期的形式组织资深专家、教授对辅导教师和考官进行培训、辅导。
目前本机构在全国的承办单位有64个,考点178个。各承办单位规范、认真地组织、实施考级活动,社会信誉和影响好。本机构的口号是:一切为了考生。
中国音乐学院的考级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音乐学院的考官在考级中很好地掌握了宽与严的关系,既调动了考生的积极性,又对考生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
2、中国音乐学院考官在考级中对每个考生都要填写评语,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考生及家长们十分重视这份评语。在考级工作会议上与会代表们说:“考级评语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的一大特点,也是最大的优点,家长们对评语十分重视。”
3、考官考后对考生进行点评辅导并与辅导老师进行教学上的交流,如:葛德月、赵惠敏、陆宝强、关锐红、王雪梅、李小平、刘德海等考官分别在新疆、山东、广东等地免费讲大课,深受考区工作人员和考生及辅导老师的欢迎。
4、本机构派出的考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谦虚谨慎的作风得到了各考区有关员人员的好评。
此外,本机构经与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协商,决定自2005年起凡参加本机构考级并获得九级证书者(含钢琴演奏级),在报考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相关专业时,可以免初试直接进入专业复试。
报 考 简 章
一、考级科目及级别
1、民族管弦乐器 2、键盘乐器 3、声乐 4、西洋管弦乐器 5、基本乐科
(各类的科目详见第六条)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 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发放考级证书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发票办理退还考级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磁带、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
三、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同时可凭发票退还证书费。
查阅评审结果及领取证书或评审表的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场、考区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北京本院考场 寒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12月1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周六 、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一号 中国音乐学院 东门行政楼2楼 考级办公室
负责人:郭祥义
联系人:于化新
电话:010-64887375、64845827
传真:010-64878988
Email:kaojibangongshi@sina.com
2. 本考委会全国所属各考区(点)及考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请详见当地通知。
3. 领取证书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区(点)及考场通知。
五、收费标准
1、北京地区:根据文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规定收
费标准如下:
①报名费:10元
②考级费:一级48元 二级 60元 三级72元 四级84元 五级96元 六级108元 七级120元 八级132元 九级144元 十级156元
表演文凭级300元(表演文凭级考试办法另见通知)
③证书费:20元(其中含证书皮5元,可认购),表演文凭级另加荣誉牌成本费50元。
2、其它地区:
①报名费、考级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地区或当地有关物价部门批准的考级收费标准收费。
②证书费:同北京地区。
六、开考各科目级别
1——6级:双排键电子琴、基本乐科
1——7级:巴乌、葫芦丝
1——9级:唢呐、琵琶、扬琴、阮、三弦、中国鼓、单簧管、
次中音号、低音提琴、马林巴、民族声乐
1——10级:古筝、竹笛、笙、二胡、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
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大提琴、小军鼓、
架子鼓、古典吉他
表演文凭级:钢琴
必须按以上规定级别报考、各科目的级别规定依每年的简章为准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