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有两种胡笳。一种是管身和簧分开、芦苇制、管上开有三孔的胡笳,流行于广阔的蒙古民族地区。另一种是张骞通西域后传入的木制管身、三孔、芦为簧的胡笳,流行于广大的中原汉族地区,这种胡笳南北朝以后,逐渐被七孔筚篥所替代。
到了唐代,盛行以羊骨或羊角为管、管身无孔的哀笳,管身比胡笳较短。这种哀笳用于卤簿鼓吹乐,流行于塞北及河西走廊一带,一直流传到宋代以后。
清代,宫廷提倡“四方乐”,曾从新疆阿勒泰地区抽调蒙古乌梁海部到科尔沁草原,组成蒙古喀喇沁王府乐队,这就是清朝宫廷的“蒙古笳吹部”。《清史稿》中也有:胡笳木管,三孔,长二尺四寸的记载。这种胡笳,管身下部开有三个等距圆形按音孔,并模仿哀笳形制两端置角,形如细而长的喇叭,管口上端施角,改双簧为边棱吹奏,管口下端接有向上弯曲的角制喇叭口,用以扩大音量。它一直在内蒙古各地王府乐队中使用。最后取消了两端的羊角,成为今日的胡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