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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备注:合计招生数8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浙江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山西省籍考生限在郑州考点、北京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河北省籍考生限在北京考点、济南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22:00,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三)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文、理兼收。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短句模仿:四小节常见节奏型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与听写;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听写;
民歌记谱:两条。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
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占专业成绩50%)。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占专业成绩50%)。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一)、作曲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3)、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演奏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 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两升两降以内两首。
2. 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副属七和弦原、转位,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3.乐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二)、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对于电子音乐基础理论的综合素质考查(MIDI技术常识、音频技术常识)。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电子音乐设备及软件应用知识的综合素质考查。
(3)、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一条;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5)、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旋律填空;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