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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我省实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后的第一年高考,目前,艺术类考生报名已经结束。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我省美术类以外省级统考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以外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由院校组织专业课校考。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1.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13日前招生办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练耳为2009年12月27日。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21日。考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声乐和器乐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3.编导制作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月1日,考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2月1日,考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5.舞蹈编导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8日—13日,考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6.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8日—13日,考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
7.学前教育专业课总分为300分。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音乐特长、朗读与形体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2日—25日,地点为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按照《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考生报考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高职(专科)院校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及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级统考美术类专业课本科一批,按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按合格标准即180分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统考音乐类专业课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分别划定本科一、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统考的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按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和计划数划定一个录取控制分数线。 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各招生院校须明确考试成绩的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省级统考和院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