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音乐学、音乐教育 (笔试、口试)
笔试
1.五音组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听记固定音高)。
2.音程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大、小、减三种和弦的原转位,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型、三连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听写在五线谱上)。
口试:
一个升降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以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转位、小小七和弦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6.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移调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 《基本乐理简明教程》 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 《基本乐理教程》 上海音乐出版社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准考证在2010年4月1日之前发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文考名单及考生成绩等信息,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将不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我校统一发放的文化考试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请勿填报未取得文考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级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请考生向本省级招办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网:http://zb.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学院网址:http://yyxy.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