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浙江省最早招收音乐类本、专科学生的院系之一。学院下设声乐系、理论与作曲系、钢琴系、管弦与民族器乐系、教学与艺术实践部、舞蹈教研室和音乐研究中心;现有教职工62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26人,博士、硕士32人,同时聘任外教2人;教师入选省151人才第二层次、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各1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厚。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497人,成教学生数百人;设有音乐学(教师教育)、音乐表演等本科专业和成教音乐教育、音乐文化与表演本、专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被评为浙江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音乐学硕士点,下设声乐表演理论与教学、钢琴演奏理论与教学、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作曲、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等研究方向,并招收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和音乐教育硕士,还承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的教学等。一直以来,学院特别注重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密切联系实际,强化实践环节,以人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音乐艺术教育教学体系。
学院十分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先后邀请来自奥地利、美国、德国、法国、乌克兰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2007年开始与乌克兰卢甘斯克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合作办学,两院优秀学生进行互派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演出和比赛,学生曾在“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五项全能比赛、“金钟奖”合唱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重要赛事中荣获诸多奖项。立足专业优势,积极搭建学院师生服务社会新平台,获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院资料室藏有中外音乐专业图书、期刊、唱片和光盘4万余册(件),拥有全国一流的、面积约13000平方米的音乐教学大楼,内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视听实验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合唱教室、合奏教室、舞蹈排练厅和琴房,并拥有一座现代化的音乐厅,为学院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和演艺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联系方式:
电 话:0579-82282416,82283473
网 址:http://yy.zjnu.net.cn/sy/index.htm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省重点建设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音乐教学和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以及一定的音乐创作能力的创新型、实践型和教育科研型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的音乐教师及社会各种音乐教育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音乐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学、中外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鉴赏、合唱(奏)、指挥、音乐教学论、世界音乐、形体舞蹈等课程。
就业方向:在各类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工作,在音乐教育部门从事教育、研究、管理工作;各级文化馆(站)从事群众音乐教育工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中从事音乐活动。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技巧,并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高、中等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艺术出版机构、艺术报刊社、广播和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制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设有声乐、器乐、舞蹈三个方向。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鉴赏、艺术概论、形体与舞蹈、合唱(奏)、舞台表演、各专业方向技能课、专业教学与研究等课程。
就业方向:在高、中等院校以及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机构、艺术杂志社、广播和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制作、管理等方面工作;各级文化馆(站)从事群众音乐教育工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中从事音乐活动。
考生报考须知
一、考点安排:
二、考试内容和成绩计算方法:
音乐学专业:
1.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占70%;
2.视唱练耳:占30%;
3.专业加试: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不同于专业主项),附加分5分。
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
2.器乐方向(包括民乐、管弦、键盘乐器等):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
3.舞蹈方向:舞蹈作品表演1个,占40%;模拟节奏、动作组合及综合素质,占40%;即兴编舞,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