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1、本次大赛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主办,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所属各考区联合协办。大赛所设组委会为最高领导机构,下设执委会、赛区组委会。
2、组委会主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考级委员会主任 金铁霖
组委会副主任: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考级委员会副主任 赵·塔里木
3、组委会成员: 张媛英 夏冬栢 金学勤 安立元 王 洁 陆勤康
钱照劲 叶云丽 梁 宇 范凯歌 张盛金 何小红
旃 珠 洪 英 庞继祖
4、执委会主任: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秘书长 郭祥义
执委会副主任: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李 曦
执委会成员:秦斯、黄敏、常小丽
5、评委团组成:聘请中国音乐学院及国内著名的演奏专家和声乐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判工作。
二、比赛项目、时间与地点:
1、项目:少儿声乐、美声、民族声乐、钢琴、电子琴、古筝、二胡、中阮、琵琶、扬琴、竹笛、巴乌﹒葫芦丝、小提琴、铜管类、木管类、共十五项。 (点击红色字进入辅助精讲视频课程)
2、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选拔赛,在各赛区下属考点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赛点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决定。2009年2月底结束。
第二阶段为复赛,在各赛区进行,2009年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赛区决定。
第三阶段为决赛, 2009年5月1日—5月3日在 北京 市进行,具体时间见大赛通知。
3、赛区划分:
北 京赛区: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赛场设在北京市,张媛英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黑龙江赛区:赛场设在哈尔滨市,夏冬柏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辽 宁赛区:赛场设在沈阳市,金学勤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山 东赛区:山东省(除青岛市、威海市)
赛场设在济南市,安立元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青 岛赛区:青岛市、威海市
赛场设在青岛市,王洁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上 海赛区:赛场设在上海市,陆勤康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江 苏赛区:江苏省、安徽省
赛场设在扬州市、钱照劲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东 南赛区: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
赛场设在温州市,叶云丽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河 南赛区:河南省
赛场设在郑州市,梁 宇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山 西赛区:赛场设在太原市,范凯歌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华 南赛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赛场设在广州市,张盛金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湖 南赛区: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
赛场设在长沙,何小红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云 南赛区:赛场设在昆明市,旃 珠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贵 州赛区:赛场设在贵阳市,洪 英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西 北赛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
赛场设在兰州,庞继祖为赛区组委会主任。
4、各赛区复赛结束后务必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决赛者名单报大赛组委会,以免影响决赛前工作的进行。
三、 参赛条件:
1、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的考生和业余音乐爱好者。
2、年龄、国籍不限。
四、 参赛办法及要求:
1、报名:
参赛选手需交纳参赛费(详见本章程第六条);本人近期勉冠正面照片三张,并填写参赛报名表。
报名地点:详见全国各选拔赛区和复赛区通知。
2、各比赛项目按所报级别分别进行比赛。
少儿声乐(五—十级)、民族声乐(五—九级)、美声(五—十级)、钢琴(五—十级)、电子琴(五—十级)、古筝(五—十级)、二胡(五—十级)、小提琴(四—十级)、扬琴(四—九级)、中阮(五—十级)、琵琶(五—十级)、竹笛(五—十级)、巴乌﹒葫芦丝(四—七级)、次中音号(五—九级),长号、小号、大号、圆号(五—十级)、单簧管(五—九级),长笛、萨克斯(五—十级)
3、参赛曲目要求
(1)初赛、复赛:参赛曲目必须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考级教材中的曲目。
决赛:参赛曲目必须是决赛规定曲目。
(2)初赛、复赛:每个选手从以上规定教材中按所报项目和级别相应选奏(唱)曲目一首;少儿声乐选唱2首。
(3)决赛:决赛选手必须从组委会规定的参赛曲目中选奏(唱)一首;少儿声乐选唱2首。
(后附各项目决赛规定曲目表)
五、奖项设置及展演:
1、每个比赛项目的五级以上(含五级)。小提琴、扬琴、巴乌﹒葫芦丝四级以上(含四级)每个级别。
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优秀奖若干。根据实际情况,在某个项目或某个级别中可以空缺奖项。
2、获特别奖者颁发奖杯及证书
获一等奖者颁发奖杯及证书
获二等奖者颁发奖杯及证书
获三等奖者颁发奖杯及证书
获优秀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将获得优秀园丁证书
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将获得园丁证书
3、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4、参赛选手的比赛实况录像归主办方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所有,主办方拥有支配权。
5、大赛结束后,举办颁奖展示演出,并录制影像光盘。
六、经费:
1、选手参赛费:请咨询当地赛区
2、决赛期间,宣传费用、奖品费用、集体活动及展演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七、大赛组委会、执委会设在中国音乐学院新行政楼二层考级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 曦、黄 敏、常小丽、秦 斯
联系电话:(010)64878988(传真)、(010)64887375、64845827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大赛组委会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