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武是我国少有的集教学、科研、演奏为一身的优秀小提琴教师。其培养的学生不少在全国比赛中获奖。在《人民音乐》、《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教育》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数十篇。出版著作多部。曾在意大利国际音乐节中被选入国际交响乐团任第一小提琴,并获奖。
他编著的《小提琴初级综合教程》很正规,有很高水平。除选用了国外经典作品外,还编写了很多自己民族喜闻乐见的曲调。在初学时就撒下种子,这是非常可贵的,也是我们提琴教育多年的愿望。此教程对考级的配合也很适当,学生使用起来很方便,出版不久就被多次印刷,这本教程的出版对我国提琴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李贵武作品主要有:《小提琴初级综合教程》、《小提琴中级综合教程》、《中国室内乐亟待发展》、《莫扎特小提琴作品的演奏要点》、《弦乐演奏中的个性和情感》等文章,相信会受到学琴者的喜爱。
在弦乐演奏中,演奏者个性和情感的作用历来是有争议的,强调演奏者个性和情感的作用,我同意后者。
个性,即是指那种能区别出每个个体独特性的个人特征。演奏中的个性包括演奏在表演中所表现出来的风格、个人特点。一般来说,个人风格是个性的自然发展。其次.情感酌定义是:“对外界刺激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应,如喜欢、愤怒、悲伤、恐惧、爱慕、厌恶等。”
演奏者的个性和情感,我认为是一种普遍的客观存在。因为演奏者是具体的人而非抽象的人,每个活生生的人都有着不同的素养经历、天赋、气质、品格、爱好、演技、理解能力等;必然存在着个性和情感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作用于演奏过程中,虽然不是直接作用于演奏,但对于演奏的影响却是很重要的,表现为想像力强弱、感情反应能力、气质和美感。
过去,大多数听众和批评家都尊重和欣赏像伊扎依、海菲获及其他第一流艺术家们那种个性化的演奏,训练有素的听众可以很轻而易举地从一段录音中识别某几小节的演奏。但现在,如果一位当代演奏者作同样的处理,这就意味着他把自己的个人风格加到了原作身上,认为是不合适的,是不良的音乐家风格。事实广.今天许多音乐批评,评估演奏的主要标难是:艺术家是否完成了作曲者的意图呢[这种批评虽然并非忽视音乐美,技巧熟练,乐句巧妙,个性化表白等内容,但认为这些只是完成作曲者本意的手段,是次要的。但“作者本意”究竟是什么?谁又能和生不同时的作曲家面谈并明白他们的创作意图?
我不主张一个表演者的演奏尽量非个性化,单纯“再现“乐谱。我们当然要严肃地考虑作品中原始的符号、节拍、弓法、速度等各个方面。为什么要“严肃考虑”而不是“盲从”呢,从再创作的意义上讲,对巴洛克和古典作品的现代演奏均不可能是权威性的,现代小提琴家可以使用巴赫无伴奏奏呜曲和变奏曲的原始乐谱,几乎去掉颤音和任何情感表现,尽可能原原本本地无个性地和单纯地演奏,但是只要他是用改造后的现代小提琴和有弹性的内弯弓演奏,就已经严重侵犯作曲家的“本意”。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时即“真实地”又“不真实地”演奏。原本的真实性与作者的本意是不可分的。
作曲家的本意是否永远不可违背呢?这里我引用法兰克为例:当有人说伊扎依演奏法兰克的奏呜曲时没有遵循作者的本意,法兰克回答:“也许确是这样,但从现在起,以其它任何方式演奏都不可能更贴切。不必担心,伊扎依是对的。”
从历史上说,具有强烈音乐个性的弦乐演奏家实际上都毫无例外地是最成功的。侮伊扎依、海菲茨、帕尔曼等演奏家就是最出色的范例。艺术家的个性曾是演奏创作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而不是作曲家本意的附加解释。的确,有许多实例显示有些演奏者太过头地表现自我并招致了批评。但是,对于青年演奏者,即使有一时过分之嫌,积极表现自我是否就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