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演奏个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本人心理个性的影响,“文如其人,艺如其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在少年儿童的整个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十分地重视对他们心理个性的培养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尤其是要尽可能地使他们的性格向着表演型的方向发展。“诱导法”就是利用各种手段,引导少儿身心健全发展的教学方法。在幼儿期,赏罚分明是良好的诱导方法。每次课,老师要对孩子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做出评价,来决定家长对孩子的赏罚。这个阶段的儿童学习音乐的目的尚不明确,还没有把学习和事业、理想联系起来。这时就可以使幼儿把得到奖赏作为学习音乐的目的。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奖赏也是对他学习的一种激励。当孩子进入学龄期后,榜样是对他最大的诱导力量。少年儿童对自己的老师有一种特殊的尊敬和依恋的心情,即少儿的向师性。年龄越小的儿童,向师性越大。
老师的一言一行都是无声的榜样,从生活习惯到演奏习惯,对少儿的诱导作用都是十分强烈的。因此,教师一定要注意为人师表,避免不良习惯对少儿起反诱导作用。此外,在同学中树立品学兼优的榜样,对其他同学也具有积极的诱导作用。开展适当的竞赛活动也是对少儿良好的诱导方法。每隔两三个月,可组织几个学生在一起互相观摩和讲评。老师要利用他们演奏后强烈的求知心理,及时地给予恰当的评价和具体的指导。这样既满足和强化了孩子们的表现欲望,又能使孩子们得到当众演奏的锻炼,对于较差的孩子也是一种促进。但要注意对孩子们的评价要恰当,不能因此而伤了某些孩子的自尊心,特别是那些性格内向、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孩子,更是需要以鼓励为主。同时也不要因此而使某些孩子骄傲起来,要知道,对少年儿童过高和过低的评价都是有害的。教学先教心,老师不但要传授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十分重视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全发展。因为他们将来能否成材,是由环境、心理、能力、机遇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的,如果从小没有培养出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那么在踏上社会以后,将会经不起重重困难的考验而败下阵来,最终与成材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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