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央音乐学院第七届管乐室内乐重奏比赛
比赛章程
1、 为促进和提高我国管乐演奏及室内乐演奏和教学,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繁荣我国管乐重奏演奏和音乐创作,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管乐协会主办,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承办的“第七届管乐室内乐重奏比赛”将于2009年7月18日——7月22日在中央音乐学院演奏厅举行。
2、 本次比赛将采用传统管乐室内乐重奏形式,即分为木管五重奏和铜管五重奏两种形式进行比赛。(编制 木管五重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圆号、巴松;铜管五重奏:2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3、 为有利于兄弟院校的交流,欢迎院外符合该项赛事条件的选手来我参赛(费用自理)。比赛选手和领队及相关人员如需联系住宿可提前通知组委会秘书处,秘书处将提供联系方式。
4、 比赛将由中央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管乐学会和管弦系组织成立“第七届管乐室内乐重奏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管乐重奏比赛组委会”),并授权“管乐重奏比赛评审委员会”主持全部赛事。
5、 木管五重奏、铜管五重奏比赛将分为三轮进行,经第一轮进入第二轮的名额为参赛重奏组总数的三分之二,进入决赛各为6组,为公平起见,每轮赛事将公开进行。比赛现场评委席和选手将采用隔离形式进行评分。
6、 参赛选手年龄要求: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部分专业演奏员年龄可以放宽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7、 由“管乐重奏比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比赛评审委员会,负责赛事中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本院及其他音乐院校教授、国内著名交响乐团指挥家、演奏家组成。评委会所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更改。并由“管乐重奏比赛组委会”保留全部赛事最终解释权。
8、 报名条件:各大艺术院校、附中及非艺术类院校和音乐团体,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拟参赛者须持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形式的推荐信(允许不同单位人员组成参赛组),即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9、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6月15日
报名地点: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100031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5718
联系人:贺老师
报名时需交重奏组近照5寸一张(五人合影),报名费650元/组(含组委会提供规定曲目的乐谱费和邮寄费)。
10、 木管五重奏、铜管五重奏奖项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以及优秀表演奖各三名。
11、 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颁发奖金、获奖证书;优秀表演奖颁发获奖证书。
12、 比赛报到时间:2009年7月18日
比赛报到地点:中央音乐学院新楼演奏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