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云南地区寒假考级简章
温馨提示:
考级章程以云南委员会印制的版本为准
考级专业:
A手风琴 B 钢 琴 C 电子琴 D小提琴 E 声乐(成人、儿童 )F二 胡
G 琵 琶 H 扬 琴 I古 筝 M 单簧管 N 长 笛 Q 萨克斯 V 双簧管
Y 音乐基础知识(英文字母为各专业代码)
考级地址及办公室:昆明市府东街15号 0871—3613617 (陈忠艺术培训学校内)
重要事项:
1、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到报名处领取报名表及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30元、考务费30元和证书预收费50元(未通过者凭收费收据退证书预收费)。
2、
认真填写报名表及准考证,电子琴考生请在报名表备注栏写明用新教材还是旧教材。报名表及准考证上各贴一张照片,其余一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级别等四项内容,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3、 除钢琴、古筝以外,其他专业均需自带乐器,电子琴考生一律自备电池。
所有参加专业考试者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4、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 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
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各专业考试要求请咨询专业教师;
5、
未考取的考生由云南考区委员会组织本地考评委再行补考,及格的考生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云南考区委员会”发合格证书,补考费用与正式考试费用一样(含报名费、考务费、评审费、证书预收费),该证书不代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证书;
(注:除昆明地区其他地区使用摄像并带回北京评审;之前所发章程与本章程冲突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云南考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