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1、音乐学、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2、音乐学、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