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国 家 部 委 直 属 高 校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
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
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两次荣获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其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0年8月。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经过近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权,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权,设有中国语言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有54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点,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省部(委)级重点学科7个;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学校拥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拥有一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进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程建设,重视和支持教学改革研究。长期以来,学校形成了艰苦奋斗、同舟共济、与时俱进、超越自我、严格管理、从严治校的优良传统,培育了以黄土地精神、黄河精神为内容的优良学风和教风,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28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可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以来,学校承担重点科研项目728项,其中“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6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子项目3项,国务院其它部门的科研项目155项,地方政府科研项目235项;出版专著517部,发表论文7409篇,其中被SCI、EI、CSSCI等收录412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223项;获发明专利授权47项。学校研发的“藏汉双语文字信息处理系统”取得成果数十项,其中《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藏文版)、《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蒙古文版)、《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西北民族大学报》等。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的动物血清、氧化淀粉系列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光荣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同美、英、法、德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
西北民族大学是目前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十分突出的院校之一。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学院有五十八年的办学历史。以培养专业音乐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
1.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计算机等。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设置:作曲法、歌曲写作、钢琴、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英语、计算机等。
3.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音乐表演理论,具备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音乐鉴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在高等院校、中专及各类中学任教;在歌舞剧院、剧团、文工团等各种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和创作;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担任编辑、主持人;在有关单位或部门作音乐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英语、计算机等。
◆美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我校艺术系。 32年来学院坚持 “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遵循高校艺术教育规律,坚持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并重的原则,形成了教学门类齐全、科研实力较强、本科研究生教育并存,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美术人才基地。学院设绘画、艺术设计2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艺术硕士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660余人。建有西北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49人,其中三分之一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15 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多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2009年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甘肃彩车”设计、制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美术学院以其深厚的人文精神,浓郁的文化氛围,浪漫的艺术气息,成为众多学子向往的神圣殿堂。
1.绘画(油画、中国画方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绘画(中国画、油画)基础,良好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人文素质,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出版、管理等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绘画(中国画方向)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英语、计算机等。
绘画(油画方向)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英语、计算机等课程。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建筑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电脑辅助设计、透视、解剖、艺术概论、唐卡艺术、中外美术史、英语等课程。
◆舞蹈学院前身为我校音乐舞蹈学院,现有舞蹈学和表演两个专业,培养具有舞蹈理论研究和艺术实践能力,从事科研、教学、编导和表演的复合型人才。学院现有本科、中专部学生400余名,有专任教师2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名。设有基训教研室、民间舞教研室、基础理论教研室、钢琴教研室、中专教学管理部,设立有集研究与实践于一体的教学研究机构——敦煌舞研究工作室。学院特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舞协主席白淑湘为兼职教授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学院还拥有敦煌舞学派创立者、敦煌吐鲁番学会舞蹈委员会副会长
1.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国民族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敦煌乐舞研究、西北民族民间舞研究和编辑等工作。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课程设置:舞蹈学导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中国舞蹈史、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外国舞蹈史、世界芭蕾舞史纲、中外舞蹈思想、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教学方向)、舞蹈名作赏析、评论写作、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
2.表演(舞蹈方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普通院校和社会文化艺术单位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芭蕾舞的表演与教学的复合性人才。
课程设置:芭蕾训练、中国古典舞训练、技能技巧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排练、敦煌舞、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解剖学等课程。
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办法
2010-1-13 16:18:19
简要内容: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0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我校专业课成绩(注:甘肃籍舞蹈考生只需参加在我校举行的甘肃省舞蹈统考,录取时使用甘肃省舞蹈统考成绩)。
3.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我校专业课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4.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
5.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6.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7.新生入学后,学校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外,还要进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八、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长途区号:0931)
学校招生部门:2938300
音乐学院:2938145 办公室 ;2938141
美术学院:2928017;2938139;2938137
舞蹈学院:2977735;15117069877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E-mail:zsb@xbmu.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