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主考声乐者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片段2 首;主考钢琴或器乐者需演奏中(外)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报考理论作曲者提供创作作品3首。
2、复试:
①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民族唱法的准备中国民歌1首、中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美声唱法的准备中国艺术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西洋歌剧咏叹调1首。
②主考钢琴者:演奏中(外)乐曲、练习曲、复调、奏鸣曲快板乐章各1首。
③主考器乐者:演奏中国乐曲1首、外国乐曲1首和练习曲1首。
④主考理论作曲者:进行歌曲与器乐曲写作及和声的笔试,面试时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所有进入复试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视唱、模唱、听音笔试)、乐理(笔试)考试。
3、乐器类今年只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黑管、长笛、小号、长号、萨克斯、手风琴、阮、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笛子,以上乐器的考生其演奏水平必须达到我院入学要求。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断(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2、复试:即兴舞蹈、模仿、舞蹈片断,不得与初试内容重复,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包括乐理)笔试。
(四)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比例如下:
1、音 乐 学(师 范):专业主项80%, 视唱练耳10%, 乐理10%;
2、音乐表演(非师范):专业主项85%, 视唱练耳10%, 乐理5% ;
3、舞 蹈 学(师 范):专业主项90%, 音乐舞蹈基本常识10% .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 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
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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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 生 办
二O一O年一月
邮政编码:51063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39310035(音乐学院)
传 真:020—85213484(招生办)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音在线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