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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音乐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培养目标:本培养方向以音乐专业技能、音乐理论、音乐基础知识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音乐表演能力,音乐文化素养、较强的专业艺术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专业音乐人才,系统地掌握舞台表演、现代音乐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文艺团体演出、专业院校的教学、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研究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主科、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编辑、音乐研究及音乐普及工作。
★音乐教育(声乐、器乐、舞蹈)
培养目标:本培养方向以音乐教育专业技能、音乐理论、音乐基础知识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综合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个大中专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教育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主科、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编配、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法、形体、心理学、教育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及音乐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舞蹈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舞蹈学专业技术及专业基础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国家文化建设需要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剧目、少数民族舞蹈、舞蹈毯子功、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舞蹈写作教程、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芭蕾舞史纲、欧美现代舞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想论、中外舞蹈思想教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心理学、教育学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适合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电视台及相关的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层次 | 学费 | 考试科目 |
音乐学 | 文理兼收 | 60(其中音表20; 音教40) |
本科 | 7000/年 | 音乐表演:视唱听音、主科(声、器选一) 音乐教育:视唱听音、主科(声、器选一) 副科(声、器) |
舞蹈学 | 文理兼收 | 60 | 本科 | 7000/年 | 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基本功展示组合(限1分钟); 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
2、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专业基础。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陕西、湖南、江西、山东 、河南考生须采取面报方式,在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五省指定的考点报名。
2.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
3、音乐舞蹈类200元/生。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考试安排
省市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 |
河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2月3—4号 | 2月5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舞蹈学 | ||||
陕西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舞蹈学 | ||||
山东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3月3—4日 | 3月5日 | 潍坊市招生办 |
舞蹈学 | ||||
江西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3月8—9日 | 3月10日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舞蹈学 | ||||
湖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3月11—12日 | 3月13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舞蹈学 | ||||
广西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我校在广西以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再组织校考 | ||
舞蹈学 |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一)音乐学
1.音乐表演考试科目(1+1):
(1)视唱听音
(2)专业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器乐专业招收:大提琴、扬琴、笛子、钢琴四个专业。
2.音乐教育考试科目(1+1+1):
(1)音乐理论(1门):视唱听音
(2)专业科目(1+1):演唱、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主科目考声乐还须加试器乐或舞蹈,主科目考器乐的还须加试声乐或舞蹈。
3.成绩评定办法:
音乐表演:主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50分
音乐教育:主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满分为1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60分。
注: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考生,考试主科为演唱的要求:考试曲目自选独唱歌曲一首(3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试主科为器乐演奏的要求: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自选,包括:练习曲一首;乐曲、奏鸣曲、协奏曲任选一首或一个乐章。
(二)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100分,基本功展示及即兴表演各门满分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注:我校将于2010年4月20日前按照1:4的比例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 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广西除外),同等条件下 文化分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