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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一、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下设声乐、器乐、钢琴、舞蹈、音乐理论、艺术实践、音乐教育研究等八个教研室,开设20余门器乐课,是全区器乐种类开设较全的音乐学院,教师中有毕业于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蒙古国国立大学、南开大学、吉林艺术学院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16人。近年来,教师发表科研论文百余篇,多次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成功举办“2006年全国高师声乐研讨会”及129期 “桃李芬芳杯” 全国器乐大赛。
音乐学院现有100余人的鼓号队,60余人的民乐团,50余人的马头琴乐团以及舞蹈队、合唱团等。在全国性的各类演唱比赛中,音乐学院学生多次获金、银、铜奖,还有部分学生考取了中央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音乐学院的教学设备较齐全,现拥有6500平方米的教学楼、钢琴100余架、手风琴60余架、各种管弦乐300多件;拥有4间多媒体教室、123间琴房以及数码钢琴教室、专业音乐欣赏教室、舞蹈排练厅和可容纳600人的音乐厅.
二、招生计划
三、考试内容及兼报原则
§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
1、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一门,演唱、演奏或表演自选作品一首(考生自带伴奏) (满分200分)
2、 声乐考生必须加试乐器或舞蹈;器乐、钢琴、舞蹈的考生必须加试声乐(满分20分)
3、 面试(满分2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1、声乐、器乐、钢琴考生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考生自带伴奏〉 (满分200分)
2、声乐考生清唱声乐作品一段;钢琴、器乐考生演奏练习曲一段(满分20分)
3、面试(满分20分)
§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1、舞蹈表演:(限时3分钟,考生自带伴奏) (满分200分〉
2、基本功: (软开度、跳、转、翻等技巧) (满分20分〉
3、面试:(满分20分〉
§兼报原则及加试内容
1、音乐学(汉授)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兼报声乐考生需清唱声乐作品一段;钢琴、器乐考生需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段;舞蹈考生需加试基本功测试。
2、音乐表演考生可兼报音乐学,兼报声乐考生加试舞蹈或器乐;钢琴、器乐考生加试声乐。
3、音乐学及音乐表演考生均可兼报舞蹈表演,兼报需加试舞蹈一段(3分钟以内,伴奏自带)。
4、山东省和安徽省的音乐学考生可兼报我院的学前教育专业,需参加学前教育专业面试,面试合格,专业成绩以音乐学专业成绩为准。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