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性质:公办
二、招生专业、学制、分省计划
艺术设计*专业包含视觉传达、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等方向,入学时分流。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2、学费标准以省厅核定为准。
3、允许专业兼报,以高考报名为准。
三、报名 执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招生省份《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四、专业课考试安排
(一)、美术类(美术、艺术设计、动画、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考试安排:江苏、江西、湖南、山西、福建、山东和河北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名参加测试。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安排:湖南、山东、江西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名参加测试。
音乐考试成绩中,视唱占20%,声乐、器乐或舞蹈80%。
参加器乐考试的乐器自备。(高校招生信息网编辑转载:www.eduzsw.com)
(三)、合格证发放:除本省有明确要求的,不超过1:6发放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前发给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并开始接受查分,网址hsu.edu.cn)。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五、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排序原则:1、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分省分专业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2、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按教高函〔2009〕25号文件精神,在考生美术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安徽省内艺术类招生执行《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八、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 hsu.edu.cn jwc.hsu.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