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和学费:
依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仍执行2001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依照物价局2010年新规定。
二、专业报名和专业考试:
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持学校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专业考试地点:
三、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于7月2日到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戏曲学院教学楼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
四、 录取:
录取时成绩达到山东艺术学院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语文60分,数学60分)。在最低文化控制线以上者,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八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需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则:
1、考生自备乐器。
2、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3、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体检复查、政审复查、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
4、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公寓化管理。
5、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山东省教育厅签发的相应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政策办理。
办学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2168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 1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