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招生专业:
1. 音乐表演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声乐演唱 ②器乐演奏(含钢琴)
3音乐学
2. 舞蹈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 ②古典舞
3. 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含方向:
① 空间设计
② 产品造型设计
③ 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
④ 陶瓷艺术专业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 我校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学校或单位介绍信、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历证明(应届生持学校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多次成绩无效。
4. 港澳台侨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港澳台侨地区招生细则》)。
5.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5】236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25元/人,省外考点160元/人,复试收费待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2009年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三、专业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采用初试、复试、复审形式(复审在本校进行);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初试、复审形式(复审在本校进行)。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历层次
备注:艺术设计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联考范围以各省招办文件为准。
各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备注:未设考点省市考生可到相近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音乐学专业考点设太原、广州。
四、认定及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0年4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将根据成绩及志愿分专业方向。
3.我校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考试中作弊、弄虚作假者,将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