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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简 介
艺术教育学院是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办学单位, 自2001年创办艺术类专业以来至今已有八年,培养出众多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在省内及全国艺术表演和比赛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秉承“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办学宗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艺术创新能力和人文科学素质,努力使学生成为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学院办学力量雄厚,现有音乐类专业教师14人,美术广告类专业教师8人,另外学院还广泛利用西安地区得天独厚的人文艺术优势,聘请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歌舞剧院等高等院校和艺术团体知名教师常年任教。学院拥有琴房、舞蹈厅、画室、图像采编实验室、广告设计计算机实验室等艺术类专业基础设施,拥有先进的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数字化图书馆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院目前开设有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广告、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等专科专业和广告学本科专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开放教育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各类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也可以招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专科各专业招收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中专、职业中学、技校)的社会成员,也可招收初中毕业生注册学习。
二、学制与教学方式
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学制均为两年,实行学分制,学生符合毕业要求即可获得毕业证书。我院专科专业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最低毕业总学分76学分;本科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最低毕业学分71学分。学生注册入学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开放教育脱产学习采取学生住校、全日制面授的方式组织教学;开放教育业余学习采取多种媒体教材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课程考核实行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平时作业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本科专业必修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三、奖学金制度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在读的开放教育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四、专业成果
我校青年教师白瑜的国画作品《天路》、雷雨田的油画作品《陕北石头湾》、刘炜的摄影作品《安塞腰鼓》分别荣获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书画摄影比赛绘画一等奖、三等奖和摄影三等奖,并在中国美术馆展出。青年教师朱敏荣获陕西省文化厅主办“2008年陕西省声乐比赛”美声专业青年组一等奖。青年教师任洁的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入选“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美术与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并在中国美术馆展出。
近年来,我校在省内及全国艺术表演和比赛活动中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曾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等奖项。
五、毕业及颁证
学生修满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后,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生由中央电大颁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对符合合作高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开放教育业余学习按学分收费。专科专业毕业最低学分76学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学费100元∕学分,其他专业学费60元∕学分;本科专业毕业最低学分71学分,学费80元∕学分。学生入学后每学期注册一次,每次注册时按所修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
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年收费,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
七、报名须知
我院春秋两季滚动招生,春季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底;秋季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8月底。凡符合招生条件者,持相应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复印件用A4纸正反面复印,正面复印毕业证,反面复印身份证),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艺术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八、报名地址
校本部报名地址: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艺术教育学院617办公室(西安市含光北路32号, 乘608、46、706、509、32、504路公交车到何家村站下车路北,省考试中心南隔壁)
郭杜校区报名地址: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艺术教育学院1212办公室(长安区郭杜镇北街19号,南门外乘311路,劳动路乘322路到阿姆瑞特家居中心下车即到)
邮编:710068 联系电话:029-82069056 81896132 8189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