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基础》配套视频讲解链接!
湖南省、甘肃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点只限本省及临近省市考生报考,另限定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河北省、内蒙古、北京市、天津市考生在天津音乐学院本院报考,不能在上述外省市四个考点报考。
一、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一)湖南省(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1.报名:2010年2月4日-5日
2.初试:2010年2月6日
3.复试:
(1)2010年2月7日专业考试
(2)2010年2月8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二)甘肃省(兰州艺术学校):
1.报名:2010年2月7日-8日
2.初试:2010年2月9日
3.复试:
(1)2010年2月10日专业考试
(2)2010年2月11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三)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
1.报名:2010年2月20日
2.初试:2010年2月21日
3.复试:
(1)2010年2月22日专业考试
(2)2010年2月23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四)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
1.报名:2010年2月21日
2.初试:2010年2月22日
3.复试:
(1)2010年2月23日专业考试
(2)2010年2月24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二、报名手续
1.本省艺术联考的准考证(交复印件)
2.身份证(交复印件)
3.《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报名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4.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
5.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6.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报名费和报名手续一概不退
三、报名流程
验证→交费→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四、报考专业:
五、考试内容:以《天津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公布考试内容为准:
1、演唱(美声)
⑴初试:美声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2.演唱(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除演唱上述中国作品曲目外,其中也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
⑵复试: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3.中国乐器演奏
⑴初试:
①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
②民族打击乐须分别在有旋律和无旋律的乐器上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其中必须有一种民族打击乐器和一首中国乐曲
③大提琴同管弦系大提琴
⑵复试:
①演奏不同风格类型乐曲两首(与初试曲目不得重复)
②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线谱视奏
③备注:初复试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乐曲伴奏限一人。
4.管弦乐器演奏
⑴初试:
①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连音、吐音)、琶音(调性任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和大型乐曲一首(不带伴奏)
②弦乐: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大提琴:自选三个八度单音阶、琶音及同调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套,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或舞曲一首
d.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一套,两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③打击乐:演奏小军鼓、马林巴练习曲各一首,马林巴中等乐曲一首,抽查音阶琶音一条,演奏钢琴曲(车尔尼849以上程度)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