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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学制
注: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笙、笛子、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古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等乐器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18岁以上
5、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6、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7、在国外音乐学院获得专科毕业文凭
8、HSK-6级、5级(限音乐表演专业)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2月22日。
2、报名地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外办楼二层)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经过公证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5张
(5)汉语HSK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人用汉语写成的申请书,包括学习目的及学习计划等
4、报考费:800元人民币。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于2010年2月24日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3)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4)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5日——3月7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学费、奖学金
(一)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2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交管理费350元。保险费600元/学年。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房每月人民币2400元,二室一厅房每月人民币3200元。其它费用自理。
(二)新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八、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三)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附录一:《2010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在与其它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兼报其它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2、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公告。
3、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因自带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能使用伴奏带。
4、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5、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
6、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附录三:《中国院2010年本科招生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