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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专业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成果显著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高等音乐艺术院校。
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学院分为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和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两个校区。下设有作曲、钢琴、管弦、现代器乐、声乐、合唱、民乐、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戏剧、传播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歌剧与艺术管理、数字艺术系和成人教育中心、音乐附中、艺术附中、成都美术学院、国际演艺学院、通俗音乐学院及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共计22个专业教学院系,125个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于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
学院占地1156亩,在校生12000人。学校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00余人,其中教授109人,副教授276人。享有国务院津贴专家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7人。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
学院以其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我院师生在国际、国内相关比赛和评奖中,共有6454人次获得各级各类奖5978项(其中国际奖710项,国内奖5268项)。获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奖两项。省级科技奖近20项。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获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中央领导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现已形成学科齐全,规模适度,综合协调的办学格局。全院师生员工围绕“同心同德,乘势而上,早日建成‘四川音乐艺术大学’”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人才,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创作、演唱、演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编辑、舞蹈表演与教育、歌剧表演、美术教学与创作、绘画、艺术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空间规划与设计、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传媒、群众文化教辅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大专院校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三、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各专业
(二)专科层次各专业(仅面向四川、重庆、山东、河南招生)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
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外艺术类考生须持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重庆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类各专业的,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报考我院美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编导等五类专业的,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6、我院所设的省外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