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卡
填表说明:
(1)考生可兼报2个科目组(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如基础科目相同,只需增考专业科目。音乐舞蹈类不得与美术类兼报。(2)性别:1----- 男 2 ------女 (3)“演奏乐器名称”只有报考演奏的考生须填写(如小提琴、二胡、钢琴等)。 (4)科目组代码表:
考试内容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考试必需的用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书籍、纸张、资料、书包、涂改液、修正带、耳塞等物品进入考场,若已带进考场,必须在考试前放到考场指定位置,否则,一旦查出或发现以作弊论处。
(四)《听音记谱》、《乐理》科的考试8:15入场,8:30禁止考生入场;笔试科目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面试科目的考生每时段开考前15分钟到现场检录,不按时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五)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在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交接)答卷、不准冒名或请人代考,不准贿赂考试工作人员。
(六)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不得在试卷空白处或故意在试卷上做其它标记。
(七)监考员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自己《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合适位置,以便查对。
(八)监考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十)考试结束,各考场由2名监考员或考评员将答卷或评分表、成绩单送到交给考务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对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登记表,要求违纪考生签名、两名监考员签名,并保存违纪行为使用过的资料、工具等;
(十二)考生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十八号令)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