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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作曲)必须兼报音乐学作曲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入。考试为电脑操作常用音乐软件进行编曲、制谱和音频制作。
②音乐听觉(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总分100分。详情请登录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5624,查询《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三)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民族民间舞展示(20%)和剧目片段表演(40%)三个部分。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情请登录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5516,查询《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师范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