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是美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为了培养音乐爱好者在学习专项表演技能的同时,也不断深化对构成音乐美的基本元素的认识,最终提升他们深层次的音乐鉴赏能力与美感趣味,并真正构建起一套融社会音乐教育、学校音乐教育与家庭音乐教育于一体的综合音乐教育模式,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央音乐学院合作,共同推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
该考试由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组成,旨在从多角度培养和提高广大音乐学习者和爱好者的综合音乐素养,逐步培养其对音乐的感受、感知、感悟和评判能力。初级考试以“感受”为核心,突出“寓教于乐”,力图使学习者“快乐”地感受音乐并获取知识,为最终提升他们深层次的音乐鉴赏能力及美感趣味奠定基础。其《音乐常识》及《乐理?视唱练耳》部分,分别注重考查学生正确赏析和理解音乐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技能和方法的掌握。
报考条件:具备《音乐基础知识》(初级)相应程度并有能力考试者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3、14日(12日为集体报名)
报名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一层101室。
报名手续:1、领取简章、报名表(当日有效)和准考证
2、完整、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备好一寸免冠相同近照3张
其中一张贴于准考证,另两张贴于报名表(背面请写明考生姓名)
4、办完报名手续后,不再办理改报、退报
报考费用:160元
考试时间:2011年1月26日起(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综合大楼
查询结果:3月1日起登陆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等级考试”网站 djks.ccom.edu.cn
领取证书:2011年4月15—17日,同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010-66414137
★持有“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证书者,可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等各专业三至演奏文凭级。
★2012年寒假将开始《音乐基础知识》(中级)考试。
★2011年暑假起将增设计算机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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