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音乐类(教育及表演方向)考试的主项可在声乐、器乐、钢琴中任选。副项可在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中任选。
*音乐类在山东、湖南、江西、湖北、安徽、贵州、广西七省招生;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类 别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及考试地点
湖北音乐2月26-27日2月28-3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
山东美术、音乐2月13-14日2月15日音乐
2月16日美术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湖南美术、音乐2月10-11日2月12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美术、音乐2月24-25日2月26日江西师范大学
广西美术、音乐2月16-17日2月18日广西师范大学
安徽美术、音乐2月16-17日2月18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贵州美术、音乐1月13-14日
1月14-15日1月15日美术
1月16日音乐贵州师范大学
广东美术2月11-12日2月13日惠州博罗华桥中学
江苏美术2月11-12日2月13日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山西美术2月21-22日2月24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黑龙江美术1月22-23日1月24日黑龙江东方学院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学费标准:9000元/年。
四、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1年3月3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电话咨询0715-8338003。也可通过QQ(申请一个专用的号)咨询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1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s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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