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我校音乐学院、上海市音乐家协会钢琴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上海柏斯琴行有限公司赞助的《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将于12月20日、24日、27三日在我校音乐学院举行。
据校艺术中心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的开展,是我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音乐学院和校艺术中心,依据我校艺术专业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针对本市各综合性大学近几年来在开展艺术素质教育工作成果和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工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倡议并主动承担实施的一项赛事。旨在为全市普通高等院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中具有钢琴表演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提高高校校园文化艺术普及水平和学生综合素养。
活动不仅得到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领导和艺术教育委员会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关心与支持,更得到了本市五十余所高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的积极响应。截至11月30日报名截止,共有来自包括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财大、上大、东华大学、等数十所大学近二百余名非艺术专业、同时具备较高钢琴表演水准的“校园钢琴家”们积极踊跃报名,盛况空前,这一引进企业赞助,举办全市普通高校非艺术专业大学生艺术赛事活动的模式,无论在组织实施、内容特色和赛事规模上,均开创了全国高校的先河,12月10日上午,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凌同光,常务秘书长杨寿康两位领导专程来到我校音乐学院检查赛事的筹备工作,并就有关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本次《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分为独奏、双钢琴、四手联弹三个赛组分别进行角逐,12月20日全天举行初赛后12月24日总决赛,12月27日晚将举行颁奖典礼和优秀获奖选手专场音乐会,届时,音乐学院还将邀请来自法国、美国的钢琴大师在音乐会上进行经典演绎,期间,赛事组委会热忱欢迎我校热爱钢琴艺术的师生前往各赛点,欣赏来自本市各兄弟高校“校园钢琴家”们的精彩表演(相关赛事活动安排可登陆music.shnu.edu网站垂询)。(供稿:艺术中心 作者:范聪)
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赛事安排
选拔赛:
时间:2010年12月20日8:30—16:30
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小音乐厅、音乐学院舞蹈房、教苑楼多功能厅
决 赛:
时间:2010年12月24日8:30—16:30
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小音乐厅、教苑楼多功能厅
获奖者音乐会:
时间:2010年12月27日19:15
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教苑楼多功能厅
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补充通知
为更好地彰显“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经比赛组委会研究并报请主办单位同意,本届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长江杯”钢琴比赛在分组、奖项设置等方面补充规定如下:
一、独奏组将按参赛选手所就读的学校及专业分成艺术专业组和非艺术专业组两组进行决赛和分别评奖(艺术专业组为:音乐学院音教专业、师范院校音乐专业、艺术院校音乐专业、综合性大学相关艺术、音乐专业等)。
二、独奏组奖项按艺术专业组和非艺术专业组分别单独设立:
艺术专业组: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
非艺术专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
其他组别奖项设置不变。
以上二组获奖证书上的组别均以“独奏组”标示。
三、按初赛得分排序及名额确定进入决赛名单,名额如下:
艺术专业组:30名;非艺术专业组:30名;双钢琴组:20名;四手联弹组:20名。
四、比赛成绩发布:初赛成绩12月20日晚在网上发布,决赛成绩24日晚在网上发布,网址:music.shnu.edu.cn
五、评委会现场评定的分数是选手的最终成绩,不得更改;评委不得为本人所任职学校的参赛选手打分;选手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为最终评奖成绩。
六、颁奖音乐会定于12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