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记者 孔爱)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安排在2011年3月11日-3月18日,全省考生按设区市分批集中参加专业考试。
据了解,各市考生考试批次(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考生报名数排定,于2011年3月3日前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及市、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公布。专业考试考点待定。
考生须凭《艺术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底前在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对专业考试成绩有异疑的考生可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原则上限查一门,申请时间安排在2011年4月5日-10日。
据悉,本次考试科目及内容分别是:《视唱听音》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考试;《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器乐(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通知
· 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 关于做好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