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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四年制)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歌曲分析与写作、钢琴、声乐、音乐教学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者;
2、考生除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外,有关专业还需具备:音乐学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2)、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4)、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考前面报;
2、报名时间:考试前两天内在就近考点报名;
3、报名手续:(1)、详细填写报名卡,由我校招生办核准盖章后有效;(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三张,贴于报名卡相应处。(3)、未尽事宜以考点规定为准。
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A、声乐:①视唱练耳②声乐作品一首。B、器乐:①视唱练耳②器乐作品一首。C、舞蹈: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测试。
2、要求:
(1)、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2)、文化考试: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外省生源省份:
音乐类: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云南省山西省
录取规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344000)
网址:http://www.ecit.edu.cn(学校网址)http://ccla.ecit.edu.cn(文法与艺术学院网址)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794—8250771(文法与艺术学院艺术考试咨询电话)
0794—8258326(招生就业处)
传真:0794—8258318(文法与艺术学院)0794—8256455(招生就业处)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