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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TEL:08332276284)
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业老师41人,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4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在读博士3人。拥有系统完善的音乐、舞蹈现代化专业教学设施一万余平米,包括独立的演艺厅、排练厅、舞蹈练功房、数码音乐制作和教学系统、电脑网络教室、多媒体音像视听室、数码钢琴教室、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教学实验室、学生专用网络机房、专业音像文字资料室以及各类乐器教学和练功房;并拥有包括雅玛哈在内的钢琴100余台,大量的手风琴、数码合成器、电子琴、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队乐器,数量众多的音乐、舞蹈、音响、图像和文字图书资料以及数字音乐实验室。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二个专业,2009年将增设舞蹈学,面向全国招收有志于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舞蹈、艺术教育和研究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我院重视对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实验艺术团(管弦乐队、民乐队、舞蹈队、合唱团、曲艺队等)的艺术实践活动,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比赛一等奖”(并在人民大会堂颁奖晚会上演出)、“全国电视希望之星十佳”、“开心一百”金像奖、省市各种专业比赛一、二等奖等荣誉;并应邀参加了中央电视台在厦门举办的“同一首歌”的演出活动,2003级的三名同学在中央音乐学院学习一年后在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学生联合会举办的四川省首届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中荣获“金奖”,被评为“十大优秀校园歌手”。在12月7日代表四川省参加了由共青团中央、国家教育部、中国文联、全国学联在重庆·西南大学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决赛中荣获“铜奖”,2004级、2005级的五名同学考取西南大学、四川师大、山东师大研究生。我系毕业的学生主要分布在四川、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的省、市和地区。
专业简介: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音乐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就业方向: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等发展需要的、有艺术表演潜力的,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毕业后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文化等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方向:理论作曲专业方向、键盘专业方向、美声专业方向、民族声乐专业方向、通俗声乐专业方向、民族器乐专业方向、西洋管弦乐器与打击乐器专业方向。
专业特色: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同时了解和掌握民族音乐及中、外音乐作品,应具有较高的表演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音乐赏析、歌曲分析与写作、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舞台表演、和声学、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美学等。
学制学位:本专业学制为4年。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校鼓励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的教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课程学习及考试,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持有相关领域的职业技能上岗证书。
音乐专业2010年考试方式
四川省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其它招生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
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主项、副项、视唱三个项目,总分100分。
一、主项
1、以声乐为主项的:演唱歌曲一首,由我校统一提供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70分。
考试方式:面试
2、以器乐为主项的:钢琴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类考生演奏乐曲一首。满分为70分。
考试方式:面试
二、副项
以声乐、器乐为主项的,须在声乐、器乐、舞蹈中另选一项作为副项参加考试。满分为20分。
三、视唱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满分为10分。
考试方法:面试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专业),专业考试分主项、视唱二个项目,总分100分。
一、主项
1、以声乐为主项的:演唱歌曲一首,由我校统一提供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85分。
考试方式:面试
2、以器乐为主项的:钢琴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器乐类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带伴奏。满分为85分。
考试方式:面试
3、以打击乐为主项的: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带伴奏,请考生准备好伴奏乐谱。满分为85分。
二、视唱: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满分为15分。
考试方法:面试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政编码:614004
招生电话:0833-2276288
传真电话:0833-2276247
招生网址:http://www.stuwin.net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本校今年艺术类专业外省文理兼收。
报名办法
考生取得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后,在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四川省以外的学生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所在省要求达到联考合格线的,须通过该省联考)。
其它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在三个月内,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部门备案。三个月后,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考试及方式
四川省以外的考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单独考试的考生,由我校统一发给“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考试合格证”。
学费标准(生/年)
音乐学5000元,音乐表演:10000元。
成绩查询
1、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成绩合格通知单,未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1)网上成绩查询:登陆www.stuwin.net进行查询
(2)电话成绩查询:(0833)2276288、2276247
专业咨询:(0833)2276284(音乐)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