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取得省区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我愿院艺术类的陕西省考生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jwlxy.cn/zsw/index.htm)在网上报名,考试前两天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5、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二、2010年艺术类专业预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范围 |
美术学 | 艺术文或艺术理 | 本科 | 四年 | 230 | 7000 | 内蒙古、江苏、福建、河北、山西、山东、甘肃、广西、江西、安徽、湖南、陕西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260 | 9000 |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160 | 7000 |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30 | 11000 | 山西、山东、甘肃、湖南、陕西、内蒙古 |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120 | 7000 |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江苏、山西、内蒙古 | |
艺术教育 | 本科 | 四年 | 80 | 7000 |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江苏、山西、内蒙古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50 | 9000 |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 | |
艺术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
美术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
音乐教育 | 专科 | 三年 | 30 | 7000 | 陕西 |
类别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面试 | 声乐 | 演唱自备歌曲一首(限美声和民族唱法) | 考生可
任选一项 |
器乐 | 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
视唱练耳 |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知识 | ||||
音乐类 | 舞蹈学 | 面试 | 形体、基本功测试 | 基本功测试 | 初试、复试 |
自备舞蹈作品表演 | 自备作品风格不限,时间2-3分钟 | ||||
即兴舞蹈表演 | 即兴舞蹈表演,由考生抽题后即兴发挥 | ||||
播音与
主持类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面试 | 自我介绍及特长展示 | 自我介绍,展示一项特长 | 2分钟内 |
新闻稿件播报 | 考生播报自备或指定新闻稿件 | 2分钟内 | |||
即兴评述 | 由考生抽题后,根据题意现场评述 | 2分钟内 | |||
艺术
教育
类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 |
面试 | 声乐 | 演唱自备曲目一首,唱法不限 | 考生可
任选一项 |
器乐 | 演奏自备曲目一首,乐器不限 | ||||
才艺表演 | 展示舞蹈、表演等,形式不限 | ||||
笔试 | 素描 | 静物、石膏几何体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
美术类 | 美术学
艺术设计 |
笔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静物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色彩 | 静物默写或写生 | 3小时 | |||
注:山东和陕西两省报考我院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素描,声乐、器乐或才艺表演(3项中任选1项)两科考试。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只招生音乐类)等5省区报考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的考生考试科目以本人所选择的美术类或音乐类考试科目为准参加专业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