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2月22-23日
考试:2月25日-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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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教
育
学
院 |
音乐学(师范类) |
四
年
本
科 |
10000 |
65(省内62/男15女47省外3) |
初试:1.演唱 2.演奏
注:演唱、演奏自选曲目各一首
复试: 1.乐理 2.视唱练耳 3.演唱 4.演奏注:演唱、演奏自选曲目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有舞蹈专长者或第二乐器者可加试 |
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和演唱演奏基础,具备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人才的培养条件。 |
1、面向全国招生,省外不
另设立考点。
2、新生入学一年后,根据成绩选择师范类、音乐治疗两个专业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