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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0年音乐教育专业计划在上海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60人(文科50,理科10)。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凡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专业考试:
1、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2010年高考报名号(或艺术报名号)、一寸报名照三张(背后注明姓名)、报名表(现场索取或本校网站下载)、报名考试费170元。
3、报名时间:2010年2月27日、28日,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4、专业考试方式: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5、考试科目:专业特长测试(四项中任选一门):
a、声乐--演唱二首歌曲(可用伴奏);
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8分钟内);(自备音乐伴奏带)
音乐专业(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的考生加试:
①音乐潜能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听音,模唱,节奏模仿,视唱);
②乐理测试;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音乐专业考生:音乐潜能占30%,乐理占20%,专业特长占50%;
学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 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6、考试时间:2010年3月13日,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十、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校考专业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合成为录取总分后,以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0年音乐教育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一、学费标准:
我院2010年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均在我校生活区住读,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 17000元/年/生(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3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华学院奖学金,天华学院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