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已开设的专业: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小号、长号、大提琴、民乐。
2、仅在北京中央音乐学院院部开设考场。
3、必须持有我院九级证书及二级“音基”证书方可报考演奏文凭级。
4、各专业考级(民乐除外)需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考完后各项规定曲目全获“尚可”以上者,
可凭评审表报考第二次考级。
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小提琴:
请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小提琴考级教程”演奏文凭级曲目。
请注意:①单音音阶应包括半音音阶(12音一弓)。②所需乐谱可到考级委员会登记复印。
第一次考级内容:1、音阶与琶音;2、练习曲;3、协奏曲;4、外国乐曲;5、中国乐曲;6、视奏(本次不考)。
第二次考级内容:1、莫扎特协奏曲;2、巴赫无伴奏作品;3、乐队乐曲片段(本次不考)。具体要求请看考级教程(四)。
手风琴:
请看南海出版社出版的(1999年版)演奏文凭级曲目。
请注意:第一次考级曲目:必考曲目即①音阶与琶音②练习曲③复调乐曲。
第二次考级曲目:即④中、外乐曲⑤配伴奏。
单簧管:
请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单簧管考级教程”演奏文凭级曲目。
请注意:
第一次考级内容:
1、音阶与琶音:24个大小调(抽考4—6个调)。
2、练习曲两首。
3、中国乐曲:自选一首。
第二次考级内容:
1、音阶与琶音:24个大小调(抽考3—5个调)。
2、外国乐曲:自选一首。
3、乐队乐曲片段:抽考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