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0年小升初、中招特长生招生政策日前正式出台。据悉,初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高中招收的特长生须进行加试,参加中考后综合录取,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除艺术特长生美术类定在南京六中,其它均在各招生学校。
考生应慎重对待报考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须本人和家长填写,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承担专业加试任务的学校领取《招生报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njzb .net)下载《招生报名表》并填写好。
初中:市艺术团和校艺术中心可招生
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艺术中心)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招生人数可同高中招生人数。独立高中建制的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艺术中心)初中招生,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协商,委托有关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9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应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区县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不及时上报的学校次年不得招收艺术特长生。
高中:5月15日专业加试
【招生范围】
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艺术中心)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施、项目人数特点、展演活动等情况研究决定(美术可以整班建制招生),填写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9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
【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1、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基础,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2、区县以上艺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招生程序】
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学校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和近期2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艺术特长生加试通知书。美术类专业加试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南京市第六中学承担具体考务工作;文艺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按要求组织实施。2010年5月15日考生凭艺术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参加专业加试。地点:美术类——南京市第六中学;文艺类——各招生学校。加试内容:美术类加试内容为素描、色彩。文艺类加试内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查科目由考生自愿参加。A、必考科目:声乐:自选曲目一首,可自带伴奏带;器乐: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3—5分钟(乐器自带);舞蹈: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伴奏带一律自备。 B、考查科目:文艺类考生根据自愿可另选1项必考科目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
【录取办法】
5月28日前各文艺类招生学校和承担美术专业加试任务的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可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5月31日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各招生学校和承担专业加试任务的学校同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按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与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被录取的,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艺术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中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