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生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查询考试成绩的途径
1、网上查询: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网址:www.chnmusic.org登录网站后,在【音乐考级】板块中即可查询成绩从2010年9月10日起,海南文艺网。网址:www.hnwenyi.net 进入音协页面的“协会动态”查询。
2、电话查询:从2010年9月10日起,海口考点的考生可来电海南音协考级办公室查询成绩。
三亚考点的考生除可以上网查询以外也可咨询天音琴行。三亚考点查询电话:38281001、13976162071 罗老师
七、发放等级证书、考试评语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海口考点考生领证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省文联108海南音协办公室。
三亚考点考生领证地址:三亚市河东路麒麟巷天音琴行。
证书需邮寄的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邮费考生负责。
领证时间届时公布在“海南文艺网”音协页面协会动态栏,请考生留意。
八、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1>、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2、考试内容及要求:《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2>、大提琴:考试内容参照《全国器乐(业余考级)大提琴曲目》。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