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手续
1.考生报考级别应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按照考生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一经报名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名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二寸照片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遵照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省物价局批准(许可证号00398),执行以下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每人次20元。
①乐器及歌唱考试费标准:一级:48元;二级:60元;三级:72元;四级:84元;五级:96元;六级:108元;七级:120元;八级:132元;九级:144元;十级:160元。等级证书费:每人次20元(考试不合格者,此款凭交款收据退还)。
②音乐素养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每人次20元。一级:72元;二级:96元;三级:120元;四级:160元。等级证书费:每人次20元(考试不合格者,此款凭交款收据退还)。
5.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6.未设考点的外埠考生可直接向吉林省音乐家协会面报或函报。
7.对跳级的考生一律不收跳级费。
五、考级时间、地点
每个考生的具体考级时间、地点将从7月15日起,按照考级项目,准考证编号顺序用以下方式公布:
登录吉林省音乐家协会网站,网址:www.jilinmusic.com,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询。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完毕两个月后,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新网站:www.chnmusic.org和吉林省音乐家协会网站:www.jilinmusic.com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具体发放时间,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吉林省音协网站公布。考级证书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
乐 器 考 级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2、考试内容及要求:《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