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自1927年建校至今,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培养的音乐人才遍布全国及世界各地,学院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在国际乐坛享有盛誉。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为我院70周年校庆题词:“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对上海音乐学院给予充分肯定与鼓励。
本着普及音乐教育和提高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上海音乐学院从1983年起即面向社会开展业余音乐培训工作,之后又开展音乐考级活动,努力为音乐爱好者提供更多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上海音乐学院于2002年经文化部批准为首批跨省市考级单位,目前已在全国19个省市建立了48考点。
2005年1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教科函[2004]63号),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在黑龙江省开始全面展开。
一、考级专业:【点击变色字进入视频课程讲解】
1、音乐基础知识。
3、西洋管弦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
长号、次中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打击乐器、吉它。
4、民族管弦乐器类:竹笛、笙、唢呐、扬琴、柳琴、月琴、古筝、二胡、琵琶。
5、声乐类:歌唱(含美声、民族、通俗、少儿唱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朗诵语言表演专业儿童限7周岁以下,朗诵语言表演专业青少年限7周岁以上,其它专业报考者年龄不限。
2、报名时带一寸照片三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所报专业、级别。
3、填写报名表时请用正楷书写姓名,并注明汉语拼音。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费用及邮寄费用。
4、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项目,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交金额是否一致;准考证是否有编号,证上是否盖章。当场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过后发现问题黑龙江省考级办公室概不负责。
5、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发票请妥善保存。
6、请考生慎重考虑所报级别,办理好报名手续后一律不接受改报级别。
7、考级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须及时与黑龙江省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级,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联系电话:0451—82282824)。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起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3号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电话:0451—82282824
联系人:陈海涛
各地市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当地考级办通知或登陆www.music-friend.com。
四、考级时间(每年两次)
2010年5月(或暑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0年10月(或寒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级地点;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级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级之前一周到考级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不候。
2、到达考级地点后,凭准考证到指定的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
3、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考场考级。
4、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交给考官查验,考级后取回《准考证》,待以后凭《准考证》领取考级证书。
5、考生完成考级后,请带好随身物品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
七、各专业详细考级日程安排,请在报名时索取或登陆www.music—friend.com查询。
八、考级曲目:
使用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专业考级教材(黑龙江省考级办公室备有考级教材)。
九、考级前后将举办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师资培训班。
十、收费标准(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规定)
1、考级费:
一级48.00元 二级60.00元 三级72.00元
四级84.00元 五级96.00元 六级108.00元
七级120.00元 八级132.00元 九级144.00元
十级156.00元 十一级168.00元 十二级180.00元
声乐(除少儿歌唱外):初级72.00元,中级96.00元,高级132.00元
乐理:54.00元
2、报名费每生20元(首次使用全国考级软件系统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含IC卡工本费40元)
3、证书费:25元(含邮寄费;考级未通过,证书费、邮寄费退还)。
十一、报考五级以上者,须出示所获得的前一级证书(并复印一份到报名表上)。一般不允许跳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跳级者,对跳级考生需加试前一级考级内容(加试内容:器乐类:练习曲一首或乐曲一首;声乐类:歌曲一首)
十二、其他:
准考证遗失,补办准考证每证收成本费5元;补办考级证书,每证收成本费25元;报名后因特殊缘由不能参加考级、凭有效证明经黑龙江省考级办公室同意退费的,每人次收手续费20元。
本考级简章由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黑龙江省考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黑龙江省考区办公室
2010年1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小蝌蚪音乐学习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