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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山东省教育厅学生艺术考级将于今年暑期进行。根据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有关要求,我市2010年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由青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青岛艺术学校承办。
一、考试科目
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二胡、古筝、琵琶、扬琴、单簧管、长笛、竹笛、小号、长号、圆号、萨克斯管、吉它、阮、声乐、舞蹈、素描、彩画、书法。
二、考试对象
凡是本市在校具有艺术特长的中、小学生均可参加。
三、考试教材及要求
往年使用过的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得跨套。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6月17日—7月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2.地点: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
电话:82734225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22—26日
2.地点: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
六、报名和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考生和家长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考生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报名时须填写相关材料、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及二寸同底片的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办理准考证。
3.报名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考务费1—2级40元,3—4级60元,5—7级70元,8—10级90元,报名费每人5元,考级证书费每人10元(含工本费、验证费、建档费),《考级手册》每本4元。
4.考生要如实、详细地填写相关材料,字迹要清楚,项目要齐全准确。考试成绩将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将公布在《秩序册》上。
5.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凭准考证领取秩序册。考试时未带准考证不得入考场,考试合格者,需凭准考证领取证书。
6.考试的具体安排,待报名截止后,于7月18日到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原13中)凭准考证领取考试秩序册。
7.考试时,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点名、抽签,考试顺序以抽签号为序进行,点名不到者,视为弃权不予办理补考。
七、级别证书及享有待遇
凡合格者,均可获得省教育厅艺教委统一颁发的级别证书;凡获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者,有资格参加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测试。
凡未经省教育厅艺教委、市教育局艺教委统一组织的艺术考试活动,其证书教育部门一律不予承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青岛市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