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是中国传统民族乐器宝库中最古老的乐器之一。自秦、汉以来,古筝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并与当地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相融合,形成了各种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流派。本文仅对山东筝派与河南筝派在历史渊源、演奏技术及流派代表人物三方面进行不同艺术特点的比较。
筝是中国传统民族乐器宝库中最古老的乐器之一,是中国民族器乐中的瑰宝。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筝就已成为当时广泛流传的重要乐器。由于筝的历史久远,发音古朴典雅,故人们习惯将其称之为古筝。
自秦、汉以来古筝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并与当地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相融会,形成了各种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流派。有古朴刚健的山东筝、粗犷明快的河南筝、柔美委婉的潮州筝、典雅细腻的浙江筝等等。其流派之多,演奏风格之丰富,成为我国民族音乐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这篇文章当中,笔者仅对古筝流派当中的一对邻居——山东筝派与河南筝派各自不同的艺术特点进行比较。
一、渊源与历史
山东筝,据《战国策·齐策》记载:“临淄其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击筑、弹筝”,所以不少人称山东筝为齐筝。传统的山东派古筝主要流传在鲁西南的荷泽地区和鲁西的聊城地区,特别是荷泽地区的郓城、鄄城一带,尤为兴盛。筝的演奏常与山东琴书的演唱结合在一起,弹筝的人亦会唱琴书,但这些琴书风格的乐曲历史十分的久远。
在聊城与荷泽这两个地区,古筝属于不同的传授系统,其传授曲目亦不相同,但在演奏技法上却是大同小异。聊城地区的传人与古曲数量较少,大约十首左右的传统乐曲主要是由金灼南、金以埙等人传下来的。以郓城县为主的荷泽地区流传的筝曲数量稍多而复杂,由二十首左右八板体的传统古曲与山东琴书演变而来的筝曲组合而成。
山东筝曲多和山东琴书、民间音乐有着直接联系。曲子多为宫调式,以八大板编组而成。由于筝是琴书伴奏乐器之一,琴书音乐的曲牌、唱腔自然可以在筝上演奏,有些在筝上演奏的琴书音乐经过了久远的年代与长期的传承,逐渐被筝器乐化了,变成了筝独奏当中的精致小品,例如高自成先生的《凤翔歌》等。从琴书音乐转化过来的筝曲,大部分都带有琴书音乐优美、朴实的特性。在山东筝派内,八板体的传统古曲仍占整个山东筝曲的主体部分。八板体的传统古曲有相对独立的体系与独特的风格韵味,其旋律与节奏有两个特点:其一,以两小节旋律出现,节奏型相对简单,并且贯穿全曲;其二,旋律经常出现上、下四度的大跳,这一特点在快板筝曲中更为明显。
河南筝曲的渊源主要依托于“河南曲子”。据记载,早在明朝,一种当地的民间说唱音乐被称为“河南曲子”。到了清朝中叶以后,这种说唱形式仅在南阳地区十分兴旺,所以又称之为“南阳鼓子曲”或“大调曲子”。“大调曲子”由带有唱词的“牌子曲”和纯器乐的“板头曲”组成。筝是其中重要的伴奏乐器之一,同时,也脱离说唱而独立演奏。在现存河南筝派的代表性曲目中,几乎毫无例外的都是“河南曲子”的“板头曲”与“牌子曲”。“板头曲”是用乐器演奏的乐曲。早期的“板头曲”旋律简单,一般都依附于说唱,并在开唱之前演奏。它既有前奏曲或开场曲的含义,同时又有活动手指、调整琴弦的功用。
“板头曲”约有四、五十首。其内容可分为写情及写景两大类。写情乐曲中有些是取材于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的历史故事或民间传说,如《苏武思乡》、《陈杏元和番》、《陈杏元落院》、《泣颜回》等。有些则带有一些反封建的内容,如《闺中怨》、《思情》等,这类曲子速度较为缓慢,感伤的情绪多一些。写景的乐曲多是描写祖国山河的壮丽及大自然的多彩多姿,曲调明朗、节奏轻快。
“板头曲”在演奏形式上很灵活,多数的曲子既能合奏,又能独奏。合奏时所用的乐器有三弦、筝、琵琶、扬琴、二胡、洞箫、板、八角鼓等,其中三弦、筝、琵琶是最主要的。“板头曲”的曲式结构十分严谨、工整。大多数乐曲的乐段及乐句划分得很清楚,而且很讲究对称性与规则性。同我国许多传统的民间器乐曲一样,“板头曲”也采用六十八板。全部乐曲在速度上分慢、中、快三类。慢板和中板,每一小节第一拍为“板”,第二拍为“眼”。快板则每拍为一“板”。因使用2/4拍记谱,故只有三十四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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