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从舞蹈与音乐入手,论述了舞蹈引入音乐课堂的必要性。从六个方面简要阐述了舞蹈贯穿于音乐教学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的乐感、增长学生的文化知识、美化学生的形体、培养学生的表现与创造思维、促进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
德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认为:原始的音乐决不是单独的音乐,它是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一个不可分离开来的领域。舞蹈与音乐是一姊妹艺术,舞蹈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不能脱离音乐而独立存在。因此,在音乐教学实践中,不能机械地把舞蹈教学与音乐教学割裂开来,应在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
在音乐教学中,我就此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尝试,实践证明:将舞蹈引入音乐课堂是必要的。
一、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有人认为:音乐课本来就是一门轻松活泼的学科,何必再加上舞蹈教学呢?其实,不然。如果每堂音乐课都局限于单调的教唱与枯燥的技能训练,或者讲授乏味的乐理知识,学生会很容易产生厌倦的情绪,就好象一个人,你每天让他吃清蒸鱼,尽管很好吃,但终究有一天他会吃腻的,如果我们适时的加一些调味品,换几种风味的吃法,那么,鱼又变得有味起来。因此,作为一位音乐老师在音乐教学领域中应善于利用舞蹈教学来组织学生,驾驭课堂。上课伊始,老师可弹奏一首轻快活泼的乐曲,让学生和着乐曲的节拍,拍着手,踏着轻松的舞步进入音乐课堂,使学生们对教师产生一种亲切感,对音乐课产生一种愉悦感,为音乐课的教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开端;在进行基础训练和音乐知识的教学中,教师应恰到好处的伴以简单律动或简单舞蹈,让学生积极参与,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学习中,获得最佳学习效果;在复习歌曲或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时,更应伴以简单的舞蹈动作,让学生充满激情的理解歌曲,表现歌曲。这样,不仅课堂气氛活跃,而且学生对音乐课保持着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课后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总之,笔者认为:用舞蹈激发学习兴趣是音乐学科的特有手段,是其他学科所不能实施的,作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应善于适时的利用舞蹈来组织教学,来取得音乐课教学的最佳效果。
二、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节奏感,培养学生的乐感。
节奏是音乐的骨架。具有良好的节奏感,是学生音乐才能的基础,达尔克罗斯认为:“人无不具有天生的节奏才能,不过需要加以诱发、培育,进而为音乐所用。”音乐节奏是一种较为抽象的技能训练,如果我们能结合学生的自然动律并配合音乐进行节奏教学,他们对音乐的节奏结构就会产生更直观、更具体的体验,从而通过舞蹈动作体会到节奏感,经过长期的训练,就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节奏感为音乐学习打下基础。例如:在一次视唱教学中,学生对××× ××|××× ×|……这一切分节奏难以掌握,我巧妙地编排了几个新疆舞步来进行节奏训练,学生通过形象直观的动作刺激,很快便掌握了此节奏。这样,学生通过舞蹈动作体会到节奏感并转变成了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增强了学生的节奏感受能力,培养了学生的乐感,同时也加深了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表现力。
三、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有利于让学生了解灿烂的民族文化,增进民族自豪感。
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一向以能歌善舞著称,少数民族歌舞是我国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朵奇葩。中学音乐教材编入了不少少数民族的民歌,为了能让学生亲眼目睹我国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了解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及音乐风格,老师可以出示一些与本堂课相关的民族舞蹈录相让学生欣赏,或者老师即兴编排一些有关的民族舞蹈给学生欣赏学习,让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样不仅使学生增长了知识,同时又增强了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例如:在《辽阔的草原》教学中,我就让学生先欣赏蒙古族舞蹈的录象,让学生了解蒙古族的音乐风格及风土人情,使学生产生了浓烈的想学蒙古族歌曲的欲望,再进行教学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让学生通过自身的动作语言,直接抒发情感,有益于培养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
培养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是德国著名教育家奥尔夫教学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它至今仍存在于世界各国音乐教育之中并继续发展的生命所在。我认为,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作和表现力并不是高不可攀、望尘莫及的事,可以让学生用心在倾听音乐、感知音乐,去想象音乐所描绘的意境、所表达的感情,让学生通过对音乐的理解,感知相应的舞蹈形象,并通过身体各部分的动作进行再创造,从而达到培养学生表现和创造力的目的。例如:在欣赏《澧水船夫号子》时,我启发学生用心倾听歌曲旋律的变化,并用心感受歌曲的意境,为了激发学生的创造思维,我启发学生边听音乐边用自己对歌曲的感受来模仿一下船夫们划船的动作,教室中一下热闹起来,有的同学双手做摇桨状;也有的做拉纤状……,尽管有点不符合逻辑,但学生能从音乐中感受到劳动号子的那种沉重步履就象是拉纤,这些足以说明他们已经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创造思维得到了开启,同时表现力也体现出来了。
五、音乐教学中有机的贯穿舞蹈教学,有助于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
前苏联著名音乐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学校音乐课的一切形式都应当旨在发展学生的精神生活,帮助他们认识世界,形成他们的世界观,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因此,我国中小学现行音乐教材所入选的歌曲都带有浓郁的感情色彩和思想倾向。而舞蹈它也有独特的育人功能:它是以训练学生用心感受音乐、欣赏音乐,并有目的地通过动作体验音乐、表现音乐。这就使学生养成了用心欣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使学生自觉地接受了音乐的熏陶,从而陶冶了他们健康的个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了正确人生观的形成。
六、音乐课中有机贯穿舞蹈教学,有利于美化学生的形体。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吕艺生,在他编写的舞蹈教材中写到:清华大学的同学在上了舞蹈课以后说:“中华民族民间舞蹈拓展了我们的眼界,懂得了民族民间舞蹈才真正是舞蹈渊源的所在,一种高雅的舞蹈欣赏能力开始形成。从前体验不到的美感与快乐出现了。”还有同学写到: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艺术修养和水平的提高,一种艺术的审美观在逐渐形成,我们感到自己象换了一个人,一种自信心培养起来了。可见在音乐课中引入舞蹈教学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当前我们中学阶段基本上还没设立专门的舞蹈形体课,而作为跨世纪的接班人的学生不仅需要内在的气质和修养,同时也需要有挺拔的形体,这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形象。在音乐教学中,不失时机的贯穿舞蹈教学,可以兼而达到形体课的作用,让学生在舞蹈与音乐的融会贯通中不知不觉地接受形体的训练,美化学生的形体。
总之,笔者认为,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将舞蹈引入音乐课堂中,为我们的音乐教学服务是极其必要的。这对突破单一、封闭式的教学模式,深化音乐教学改革更好的提高学生音乐素质起着积极深远的现实意义。
(此文获全国一等奖、湖南省一等奖) (株洲市一中 周利双)
主要参考书目:
《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
上海教育出版社 《中小学音乐教师学习资料》
湖南文艺出版社 《中等学校音乐教学论》
湖南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