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新课程标准》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这一理念要求音乐教育的全过程应该是一个自觉的审美过程,贯穿着所有的审美因素,让学生在不断发展音乐审美能力的同时,唤起他们对美好世界和人生的热爱,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在教学中,我们要运用多种方法,丰富音乐情感体验,引领学生走进音乐。
一、情感体验是走进音乐的主要途径
1.音乐是情感的艺术。
音乐是人类情感和精神生活的创造表现,任何音乐表现形式都包含着特定的情感和思想。任何一首音乐作品,无论是有标题还是无标题,不管是表现自然风光还是塑造人物形象,都是作曲家将自己的感受通过音符来描绘的,作品中寄托着他们丰富的思想情感。这种情感再通过音乐特有的表现方式表现出来,使人们从中感受到美的熏陶和情操的冶炼,从而更好地感受、体验音乐作品所蕴含的丰富情感。演奏家的演奏、歌唱家的演唱,也是他们对作品二度创作后表达的情感。可以说音乐的本质,就是人类思想意识和情感的本能表现。用音乐表达情感会比语言更有魅力,它能直接感染人的心灵,听音乐会使人手舞足蹈,也会使人潸然泪下,能让人陶醉,忘掉自我。可见音乐的情感性是音乐美的具体体现。音乐对人的影响力也是巨大的,它能直接强烈地影响人的情感,触及人的心灵深处。高尔基曾说:奇妙的音乐在心灵深处引起的强烈感情可以使人忘记一切。音乐家斯特拉文斯基也说过,音乐就是情感,没有情感就没有音乐。正因为音乐本身是表达情感的艺术,所以我们的音乐教育才不应该忽视情感的培养。只有使学生处在形象活泼的音乐氛围中,才能受到良好的音乐熏陶,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2.情感体验是感受音乐的独特方式。
情感体验是感知音乐的基础。音乐艺术不象文学那样直接叙述事件,也不象美术作品那样直接描绘生活,它以其特有的声音语言叙说着情感,注重的是内心的情感体验。如果只单凭口头传授而没有亲身体验和参与是很难理解和掌握的。音乐是情感的表达,灵魂的体现。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说过:“音乐的本质在于对情感的反映,对音乐的学习与其说是一种智力过程,不如说它是一种情感过程──审美体验。”只有用“情”字才能接触到音乐的本质──使情感上升到审美,在审美中调节身心健康,完善人格、陶冶情操,让情感得到充分地体验和感受。
二、丰富情感体验的几种方式
1.深化音响感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音乐作为一种音响艺术,对其感知必须通过听觉来进行。听觉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条件,是音乐艺术实践中最重要的过程。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并产生强烈的艺术共鸣。
在音乐教学中,无论是唱歌课还是欣赏课,都应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注重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为中心,立足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听觉感知。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可以给人带来愉悦,并诱发美感的产生。乐曲的情感有长有短、有明有暗,通常与节奏、节拍、力度、调式、调性等音乐要素配合运用,从而塑造出千变万化、绚丽多彩的音乐形象。学生从听音乐中已经感受到作品的丰富多彩和音乐多样的表现手段,诸如不同的速度、力度、音调、节奏、音色等等,正因为不同音乐元素的不同组合,乐曲所产生的效果、意境也就不同。通过欣赏,能使学生较为准确地感受不同音乐作品所表达的不同内容、意境和思想感情。如在欣赏《长江之歌》时,播音员那富有感情的解说,让学生深切地感受到母亲河的勃勃英姿和哺育万象的情操。当高昂起伏的《长江之歌》响起时,学生会情不自禁地赞美长江而歌唱。“音乐内涵的多义,情感的丰富,意象的漂浮不定,让人在多次重复的欣赏中引起不同的想象、联想,获得种种不同的感受。音乐形式的复杂、丰富,音响在时间中的不断变化伸展,也会使欣赏者在反复的聆听中获得多层次的审美感受。”可见只有反复聆听、多次体验,才能想象出音响背后多彩的画面,才能体验到音符串起的各种情感,才能获得丰富的音乐感知。
2.发展联想和想象,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音乐的魅力在于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用音乐打开学生们想象的闸门,激活他们的发散性思维,使他们学会以审美的态度感悟人生。在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音乐自身的这一特点,通过让学生多听、多想、多比较来激发学生想象,使学生对音乐产生联想,提高其素质、陶冶其情操。教师还要引导学生通过生活的联想,发展想象力,正确领会乐曲中的意境内容,丰富学生的想象,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加深学生的情感体验。一首乐曲带给人们的想象不会是单一的,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每个学生都要敞开心扉,用自己的心去感受音乐带来的震撼,进而唤起无尽的遐想。
3.与相关文化相结合,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非艺术学科的多种文化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所以,它与其他文化艺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应重视语文、社会、自然等学科中文学、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知识及人文内涵,进行音乐材料与音乐主线有机的结合。这将有助于扩大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能力。我们的教材从不同的侧面显示和蕴含着自然之美、社会之美及艺术之美。因此音乐欣赏与其他学科的综合可帮助学生形成“通感”,从不同角度获取多种信息,充分利用音乐艺术与多种文化的迁移,在迁移中感受与表现,突出美感体验,增强理解与感受力。
三、如何在音乐教学中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1.以听觉为主线,大量倾听音乐。
音乐的审美感知是以听觉为基础的,因此,“听”应作为学生音乐教育的一条主线。正如《课标》中指出的:“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
例如:在《小雨沙沙》一课教学中,我精心设计了六个教学环节,即导入──初听──音乐记忆──学唱歌──学唱歌词──歌曲处理。归纳起来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用音响导入法,播放歌曲《嘀哩嘀哩》从而导入新课《小雨沙沙》的学习。然后初听新歌,感受体验歌曲情绪。第二层,让学生对新歌旋律多次聆听、哼唱,在审美体验中记忆音乐,并用记忆的音乐旋律学习歌谱;第三层,用学会的歌谱学唱歌词;第四层,感受音乐意境和歌词意境,加深对音乐的审美体验。通过这四个层次来体现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概念,在审美体验中走进音乐、让学生在听音乐、感知音乐过程中学习音乐,把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这样,即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又用多彩的音乐唤起学生的审美体验,引导学生步入这个五彩缤纷的音乐世界。
2.师生互动,共同体验音乐。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共同活动。教师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积极定势,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新课程中通过师生互动改变传统的“要我学”为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式的“我要学”,从而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的体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一个指导者的身份,以灵活多样的
教学形式,创设充满音乐美感,有利于学习的课堂氛围,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情趣,使学生能够很快地进入角色,投入到良好的教学情境中去。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
例如在教唱《金孔雀轻轻跳》这一歌曲时,教师根据傣族孔雀舞,设计了几个简单而又形象的动作。课堂中师生共同起舞,一个乐句一个动作,动作与优美的旋律融合在一起,这样不仅帮助学生感觉到了音乐节奏、曲调的结构,还能从舒展、轻盈的动作感受到歌曲的意境,用优美、圆润的歌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
3.设计音乐活动,积极参与音乐实践。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位置。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成为音乐课堂的主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时,才能使他们全身心地进入音乐,从而获得音乐审美体验。为此,课堂教学中开展一些音乐游戏、角色扮演,用学生自己的想象,创造自己的音响效果,从中体会创造想象和演唱的乐趣。例如低年级的唱游课,教师带着同学们专心地体验音乐的情感并根据不同的音乐,让学生自发地表演出各种不同的动作,或组织学生进行各种游戏。如在欣赏《赛马》时,让学生边听音乐边律动,课堂立即活跃起来。他们会模仿骑马奔驰,会按乐曲高低起伏、节奏变化做指挥动作;还会尽情地表演蒙古族舞蹈等等。这时的学生们已经非常兴奋了,他们在律动中体会了乐曲的意境和情感。这类活动使每个学生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走进音乐,并通过参与真正地聆听音乐、领悟音乐、享受音乐。
4.有机结合“三个维度”。
原大纲突出音乐学科特点,强调按照音乐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进行教学,着重于使学生掌握音乐知识。而新《课程标准》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课程目标的首位,要求在注重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同时,也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但是现在许多教师在落实“三个维度”时,经常把三者割裂开来。其实,这三个目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一个好的学习活动,是可以融合全部目标的。
在任何音乐教育中,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都是必要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才能更好地把握音乐表现的各种要素,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然而,知识技能的学习只是为了达到音乐教育目的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而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培养人”,培养具有一定审美能力、审美情操的人。如在唱歌教学中,要有技能训练的内容,如吐字、发声、气息训练等,但这些追求的目标不是专业要求,是普及性要求。在普通音乐教学中,只有能自然地运用嗓音来歌唱,使歌唱潜力得到一定地发掘,学生就能在歌唱活动中感受、审视、表达和体验音乐的美。所以如何有机的整合这“三个维度”,达到理想的教学状态,让学生在兴趣盎然中,通过一定的过程和方法来掌握知识和技能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5.重视学生的合作学习。
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培养学生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是新课改的目标。“小组学习”的教学方式,是指课堂上学生以小组形式为学习群体,充分体现学生为主体,合作为手段,开展有组织、有指导的互教、互学、互帮的活动。这一学习形式,能充分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为每个学生创造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的条件,同时也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交往合作的能力。小组学习不但应该成为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学习的过程,而且是学生获得审美愉悦体验的过程。不时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打开心灵之窗,在情绪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情操。
在音乐课教学中,应建立平等、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建构师生合作学习、生生合作学习的教学模式,改变固定的组织形式,创造“合作学习”的课堂气氛。教师应充分开发课堂中集体交往、信息网络、群体心理气氛等集体潜能,使学生在合作学习的过程中,体验合作的成功,学会交往、学会参与、学会关心、学会竞争,促进学生个性社会化。
6.创设情境,激发情感。
情境是音乐课中“情感渗透”的前提和基础。教师依据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和学生的心理特征,精心创设一个音乐审美情境,使师生在特定的音乐审美情境中,触景生情,在情感共振中完成情感渗透,从而让学生获得情感体验,陶冶情操。
例如在欣赏《龟兔赛跑》乐曲时,教师可以让学生戴上头饰来饰演不同的角色:红太阳、小燕子、小青蛙、花朵、乌龟、小兔子、小猴子,让学生在生动形象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进入教师所创设的课堂情境,从而用心去感受与体验音乐的情感。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培养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就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具有高尚审美情趣的高素质人才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