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凡报考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西北师范大学单招)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于2011年1月9日全天、10日上午12:00前,本人持与普通高考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报名。
报考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西北师范大学单招)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说明“兼报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
2、考生本人按自己所考主科(分为声乐、器乐和理论作曲三类),分别在“声乐考生报名处”、“器乐、理论考生报名处”排队报名,并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选择登记声乐演唱方法(美声、民族、流行或原生态)、演唱曲目(美声和民族唱法必须演唱规定曲目,流行和原生态唱法曲目不限)或器乐名称,核对电脑照片,交纳考试费180元。
兼报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另需交考试费120元。
3、报名结束时必须领取电脑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考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随身携带,与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同时备查。
4、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为了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报名考生过于集中,报名时间分地区做如下安排,请各位考生严格按时间、分地区进行报名。1月10日中午12:00时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补报!
2010年1月9日上午: 天水 陇南 嘉峪关 甘矿 东风 白银
2010年1月9日下午: 兰州 庆阳 金昌 平凉 甘南 长庆
2010年1月10日上午:定西 临夏 武威 张掖 酒泉
二、考试
1、1月11日上午9:00——11:00进行《基本乐理》和《音乐听觉》考试,所有考生务必于上午8:30前到达规定考场,开考后15分钟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具体考场及考试座位号已经打印在《报名登记表》上,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按时到场。
注意:《基本乐理和音乐听觉》考试时考生将得到一张打印有“专业考号”(五位数)和主科考试时间的《通知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专业考号”是考生参加主科考试的重要代码,请考生务必牢记。
2、1月11日下午14:00时开始主科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上安排的时间参加主科考试。凡不按时、按组参加主科考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予安排补考,请考生及考生家长特别注意。
3、主科考试不允许考生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请提前做好准备。
4、为了使考生更加快捷、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今年的考试成绩(包括排名)将于2010年1月20日前在省招办(http://www.gszs.edu.cn)及西北师大网站 ( http://zsb.nwnu.edu.cn)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
三、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
1、主科(占7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
①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也请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高,以便钢琴引导)。
②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③理论作曲主科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主要内容有和声写作、歌曲写作、织体写作、钢琴演奏等。
2、基本乐理(占10%):基本乐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考试内容包括“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调式”、“五声调式”、“七声调式”、“大小调式”、“调式(调性)分析”、“音程”、“和弦”、“节奏节拍”、“速度力度及其标记”、“转调与转调分析”、“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移调”、“各种装饰音”、“音乐术语”等。
3、音乐听觉(占20%):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时间长度约4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有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所听记的音高范围为小字组a至小字三组c之间,每项内容弹奏前均用钢琴音色给出国际标准音高,听记内容弹奏三遍,特殊题目可弹奏四到五遍;节奏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标准速度,后在a音上弹奏所要记录的节奏型,记录可采用五线谱音符标记法,也可采用“x”符号进行标记;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试内容,均采用五线谱方式记录,使用简谱记录将适量扣分;旋律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速律和标准音高。
(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单招)考试科目为:
1、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
声乐主科演唱歌曲一首,不能重复音乐学统考所演唱的曲目;
器乐主科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
数字音乐专业必须兼报音乐学作曲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入。考试为电脑操作常用音乐软件进行编曲、制谱和音频制作。
2.音乐听觉:以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四、考试纪律及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艺术专业准考证参加各科考试。
2、考生在所有考场(包括基本乐理和音乐听觉笔试、主科面试等)及候考场所均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对讲机、录音机、录像机、MP3、MP4等各类通讯、视听及摄录等设备,不得在笔试时携带夹带或交头接耳,不准在考场及周围大声喧哗。
3、考生应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所有笔试务必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主科面试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分组情况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安排补考。
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文件精神: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五、违纪举报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请各位考生严格监督考试过程,并对考试组织、考试程序提出改进意见。如果你发现任何主考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纪律检查委员会及考试领导小组举报。如果有人向你收取考试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或向你兜售所谓真实的考试试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招生办公室:0931-8440720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83
3.西北师范大学“校长热线”:0931-7971995
4.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931-7971922
5.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办公室:0931-7975002
六、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单招考试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结束后马上进行,请兼报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随时注意考试通知。
七、考点办公室设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办公室(学院办公区205房间),联系电话:7975002。
· 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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