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5日,辽宁省10位词曲作家集体发表声明,响应乔羽、谷建芬、赵季平、三宝、李海鹰等13位词曲作家上周通过本报发表的法律维权声明。
《音乐生活》杂志社为辽宁的这10位词曲作家向全国媒体转发了声明。辽宁词曲作家们表示,“乔羽、谷建芬等发出的维权声明”引起我们辽宁词曲作家的极大共鸣,感同身受。声明中提到的‘唱歌白唱不给钱’的行为,在全国带有普遍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立法已有二十年,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现状不应再继续下去了。
我们辽宁的词曲作家积极响应十三位词曲作家的声明并呼吁:
1、凡是商业性演出,应事先得到词曲作家的授权并支付报酬。
2、演出商或组织商业性演出的有关机构(包括电视台、电台)对演员和词曲作家的报酬应一视同仁。
3、只有签有著作权委托管理合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才有收缴相关费用的权利,避免收费过滥。
4、建议国家版权机构提高词曲作家的稿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