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丽红
中国财经报讯 近日,关于某些免费影视、音乐下载网站将要被迫关闭的消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国内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铺开的信息迅速成为热点。
日前,文化部对外公布了近期以网络音乐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称下一阶段还将陆续发布违法文化产品或单位黑名单,持续高压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击侵权案件提供了更加健全的法律依据。
对此,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侵犯知识产权严重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国家相关部门出“重拳”整治文化侵权,预示着国内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将掀开新篇章。
保护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从治理网络侵权入手
文化部共梳理出237家涉嫌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的音乐网站,并限期整改。
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知识产权的侵权活动,是现阶段保护文化知识产权的难点。而伴随着网络文化的快速发展,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与日俱增。面对新的网络环境,如何保障网络文化在安全的、不受侵犯的环境下不断成长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在治理网络文化产品侵权中,案件取证、量刑与其他案件相比难度也较大,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史兴东表示,从“全国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优朋普乐”诉“TCL”案中能够寻找到答案。该案件不仅将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中的内容提供商、软件技术提供商、硬件设备生产商、销售商一起带入法庭。同时,案件中所涉及的环节之多,取证之复杂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网络文化保护的难度,能否妥善处理好网络文化产权问题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从文化部近期开展的以网络音乐市场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阶段性成果中,也突出的表现出网络侵权的治理难度。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文化部共梳理了564家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播放、试听、使用和下载等服务的网站,并对其中音乐天空网、123wma音乐网、9Ku音乐网等237家涉嫌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的音乐网站进行集中清理,责令各网站限期进行整改,立即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删除含有违禁内容及涉嫌侵权盗版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在237家被点名的网站中,已有70多家自行关闭。另有60多个未被点名的音乐网站,也慑于行动的威力而自行关闭。预计到2011年1月中旬,全部300多家违规音乐网站将关闭。
正是针对上述这些网络文化保护的难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意见》已经提出了比较明确地解决思路,史兴东表示,《意见》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非法经营数额、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的次数、注册会员人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点击量成为量刑指标之一
网络侵权作品点击量达5万次以上属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业内专家认为,各相关部门的此次联手出击与“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概念有很大关系。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否获得突破性进展,决定着文化产业能否保持创造力,是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关键因素。
而对于网络文化产品中最突出的问题——非法下载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网络侵权作品点击量达5万次以上即属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专家认为,这条规定对于打破目前网络文化发展的瓶颈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改变音乐下载网站等网络文化主体为了比拼市场而逼平点击量的行业通病。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介绍,近年来,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如何把握和认定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认识。《意见》从非法经营数额、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的次数、注册会员人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等作品的严重侵权行为主要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500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1000人以上的等等。此外,数额或者数量达到以上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延伸阅读
以制度和法律确保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是否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有一个通用的基本量化考核指标的,这就是看这个产业产值是不是占到同期GDP的5%-6%。目前中国文化产业占同期GDP大概在2.5%。所以,如何将无形的文化产品变成真金白银也成为所有文化人都要思考的问题。
文化市场的产业化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的制约。2010年国家相关部门就文化产业发展而颁布的政策或条例可谓接连不断:6月9日,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8月18日,文化部与中国农业银行还向全国文化系统和农行各地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面战略合作的通知》;9月,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是从法律层面保障文化产业朝着“十二五”既定目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