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实行高会统招方式,录取时在考生会考成绩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目及等级基础上,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投档。
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投档。
对于各种照顾对象的录取,按照《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予投档。
六、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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